简介:芬那露(Chlormethazanone)具有弱安定及肌肉松弛作用,用于精神紧张恐惧、精神性神经病、慢性疲劳等症状的治疗,服用多量可引起嗜睡、潮红、药疹抑郁等副反应.其分子式为:C11H12ClNO3S,分子量为273,结构式见图1.目前我国刑事技术领域内该类药物的相关检验报告少见,在本案例中,作者使用GC/MS技术从死者胃组织、肝组织中均检出芬那露成分.
简介:
简介:审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致死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否判处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审判实践中,作法各异。在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标准之前基本上没有判处死亡赔偿金;1991年9月22日至2001年3月10日期间基本上参照《办法》)判处死亡赔偿金;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精神损害解释》)施行后,一些法院将死亡补偿费理解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简介: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是实际操作中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定金,是指台同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简介:津沽大地,海河岸边,南京路上,丝绸大厦四层,有一所金诺律师事务所。“金诺”是她的爱称,是她的浓缩。
简介:2004年暮春时节的山城,黄桷树上早已挂满了嫩绿的叶子。西南政法大学的办公大楼显得有些宁静。我映着斜阳,在下班时分走进了徐静村教授的办公室。仍在伏案的先生,头发早已花白。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眼前这位衣着朴素、和蔼亲切的“老头儿”,
简介:忆及当年,正值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懵懂年少,虽吟唱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的乡曲,却总翘盼能攀越到山的那一边,只为坚信山的那一边有我无限心情可感受的心旷神怡那片“海”,有我无数梦想可承载的十里洋场,有我无尽思绪可猜想的华灯初上,
简介:违约金是违约选择权的当事人定价,其性质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价格。法定违约救济措施性质为法定违约价格,违约金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价格,两者意在向违约方施加成本以促进效率合同行为。选择权合同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效率激励,有助于实现合同福利最大化目标。按违约金违约价格论解释,违约金与违约赔偿并无直接联系,所以违约金分赔偿性和惩罚性的二分法并不具有正当性,违约金的规制应以是否违反平等自愿原则为依准。
简介: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问题,被确定为国家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固镇县今年1月正式启动相关工作。如何督促政府真正抓紧抓好试点工作?两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就此开展监督工作。
简介: "谢谢你!队长!没有你的帮助和关心,我这1万多元的赔款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到."上海市青浦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内,看上去神情木讷的犯人马林此时满含激动之情,向主管队长陈金光警官深深地鞠了一躬:"我一定会好好改造的,报答队长对我的关心."……
简介:“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更是人民群众不满意法院工作的一大热点。特别是近年来,法院受理了大批非金钱给付案件,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简介:本文拟以律师视角、从实务角度探讨违约金问题。
简介:一次施工事故,一个家庭顶梁柱的倒下,一笔告慰亲人的赔偿金,一个侵吞赔偿金的罪恶想法……构成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失踪之谜的全部要件。为把这笔赔偿金交到两名应得到它的未成年人手中,武隆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不辞辛劳、锲而不舍收集补充证据,最终与县法院通力合作,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心中那份正义。
简介:近几年来。大名县金滩镇金中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村两委班子勇于开拓,奋力拼搏,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群众心里做,深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受到各界的好评,被中共河北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河北省民政厅、司法厅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简介:原告:石权,男,1935年1月26日出生,系海南省地震局退休干部。委托代理人:付文、李宏文,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邓国芬,女,1949年9月1日出生,无业,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现住海南安宁医院治疗。法定代理人:石奕峰,1978年4月25日出生,系邓国芬之子。
简介:二战之后兴起的伽达默尔诠释学对德沃金的法学思想影响巨大,其法律阐释学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法律阐释学的关注点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行为。依据德沃金的法律阐释学,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既要做到与以往案件的一致,同时也要照顾到法官所处社区的公共道德,以便使法律的发展趋向良性。这就要求把法官的先见引入法律,但这种先见并非不受限制、任意发挥。为避免先见变成偏见,德沃金设置了一系列障碍。这也为其依据这种法律思维所判案件是案件的正确答案提供了理论基础。
简介:定期金,是当事人一方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向他方定期支付一定金钱或其他种类物之意。在我国,定期金主要应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法院判决加害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按照一定的期限(如按年或者按季、按月)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额,主要适用于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用、更换辅助器具费等需要以后继续支出费用的场合。
简介:定期金赔偿制度适用于长期性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与一次性赔偿相比,它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维护。随着高额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增多,各国的侵权立法确立了定期金赔偿制度,我国的司法解释也对此进行了规定,但其具体的规定仍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我国的定期金赔偿制度,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在适用的范围、适用的强制性等方面予以明确和完善。
芬那露检验1例
“金”饭碗
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
何区分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慰抚金刍议
感识金诺
一代学人徐静村
美、灵、静、险的土家苗寨
违约金的性质
"金梦"喋血记
农民领上了“退休金”
囚犯拿到了赔偿金
论迟延履行金的适用
违约金务问题探析
“失踪”的死亡赔偿金
与时俱进促和谐开拓进取奔小康——大名县金滩镇金中村
石权诉邓国芬人身损害赔偿案
德沃金法律阐释性研究
创新与规范:定期金公证研究
论人身损害的定期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