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天你博客了吗?"已成了博客时代的流行语,这是网络时代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速度之迅猛恐怕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2002年国内写博客的网民还能计算,但仅仅两年时间之后,博客人数已不可胜数。2004年正义网开通的"法律博客"网络了一大批法律学人,贺卫方、季卫东、林来梵、邓正来、章剑生、周永坤、徐昕等一大批学界名流的加入,使其成为了法律共同体,但也不仅仅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个精神家园。在这里,无论是"大腕儿"教授,还是法学院的新鲜人,抑或法律的门外汉都可以畅所欲言,评点时事、商谈读书、切磋技艺、报道讯息,其间不乏针砭时弊的战斗檄文,也不乏你来我往的持久论战。博客正在影响并改变着我们的法律学术和法学交流。大洋彼岸飘荡着星条旗的国度,比我们略早,但也基本上是同步出现了法律人写博客的热潮,其中不乏波斯纳、阿克曼这样的大手笔。在这方面,我们并不存在较大的差距,大洋两岸面临的问题有几多相同。法律博客的撰写,以及对法律讨论和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还有未来的走势等等都是无法回避的话题。耶鲁大学宪法学教授杰克·M.鲍克因(JackM.Balkin)因其创办的法律博客"鲍克因之家"而出名。前段时间在接受《耶鲁大学法律报告》的专访时,他详细介绍了美国法学界写博客的现状和面临的一些问题。原文发表于《耶鲁大学法律报告》2007年冬季号。现征其本人同意和《耶鲁大学法律报告》的授权,将其全文译出,以使我们对美国法律人写博客的现状有所了解,也引起我们的反思。
简介:<正>马克思就像孔多塞那样是启蒙运动的一员,尽管他的出场晚于启蒙运动的典范表述,尤其是在黑格尔之后,而且面对着反启蒙运动的风气,我们发现一套经过修改的、可以说更加发达的启蒙信念和观念。首先,我将阐明一种非常简约的启蒙人道主义观念的若干核心特征。其次,我将指出,马克思依然属于启蒙人道主义,但在某些方面有所调整。再次,我将描述若干特征,它们是被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传统奉为圭臬的一些观念,并且详细说明其中两点,因为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两点不符合马克思那种对历史和情境敏感的启蒙人道主义,尽管这种看法未必契合马克思的本意。最后,我将
简介:对"中华法系"的研究,已经颇有年头,相关学术成果也已不少,故而很有重新省思的必要,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回顾了中华法系的研究现状,进而指出了这些研究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一是对"法系"的划分缺乏一个基本的统一的标准,造成理解上的错杂;二是对中华法系的研究缺乏通盘的整体的考量,似有"以偏概全"的缺失。我坦承,鉴于不谙中华法系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无法深入探讨它们的法律文化,因而只能以中国古代法律为检视对象。本文认为:作为中华法系的"祖宗"的中国古代法律,它的根本特征就是"礼法文化"与"天人合一"两点。前者不仅能够作为中国古代法律的"类型"概括,而且可以揭示它的精神取向;后者,则能够表征中国古代法律的"终极"根源。
简介:本文略述了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紧张繁忙的革命活动和党政领导事务中,所从事的报刊实践活动;文章着重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的"人民报刊"新闻思想和作为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党报"新闻思想,并通过具体论著总结了他们的新闻思想和观念.文章强调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活动和新闻思想是无产阶级新闻传播学宝库中的一份珍贵财产,开创了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新纪元,奠定了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理论基础.新闻传播工作者学习和研究革命导师的有关新闻论著及其思想,理解和掌握他们提出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简介: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创造性劳动和抽象物借助法律融入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发展趋势。今天重读马克思关于财产和财产法的一些论述,有助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产生的根源和作用。马克思帮助我们确立这样的知识产权观念:创造性劳动和抽象物已经并将继续充当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而这个第一推动力必须依赖法律才会名符其实;只有借助知识产权法,创造性劳动才能获得作为抽象物的财产形式,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商品生产体系之中;知识产权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通过知识产权法,劳动获得与资本博弈的力量,从而有助于实现经济民主、契约合作基础上的市场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