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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结果
  • 简介:不作为犯□刘勉不作为犯是犯罪形态中的基本形式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不作为。早在我国秦朝时的法律和罗马法时期的法规中就已有不作为犯的规定。19世纪初,德国法学受自然科学分析方法中“无不能产生有”观点的影响,开始了对不作为犯的理论研究,并对构成不作为成立要...

  • 标签: 不纯正不作为犯 犯罪构成要件 罪刑法定原则 先行行为 法定义务 行为人
  • 简介: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应的一种行政行为类型,其构成除必须具备行政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要求以行政作为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并具备作为之可能性、程序上逾期不为等主客观要件.展开对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的研究,对于深化行政不作为理论和正确认定行政不作为案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 标签: 中国 行政法 行政不作为 构成要件 理论价值
  • 简介:通过对古代法典和现代各国法律的比较研究,发现不作为侵权行为规制模式从传统的一般条款模式、注意义务模式向行为模式发展。不作为侵权责任从混合责任向独立责任发展、关于责任构成的规定从粗疏到精确、责任范围呈不断扩展的趋势,不作为侵权行为立法趋同化的特点愈加明显。此外,确认旁观者容易救助义务为制定法上的义务的国家不断增加,立法和实践中,民法法系国家关于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不断扩展,而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对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也予以认同。为此,我国立法应顺应发展趋势,采纳行为模式,扩展不作为侵权行为范围,加强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在法律确认这一新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类型。

  • 标签: 不作为侵权行为 发展趋势 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
  • 简介:等价性的判断在不真正不作为犯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中居于独立的重要地位,对于防止过于扩大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范围及限制刑罚权的滥用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问题在我国学界及司法实践中存在混乱状况。对于等价性的判断应从作为义务以外具体地考察不作为对法益侵害的现实支配关系,即不作为者对于原有危险的因果利用是决定性的和独断性的;不作为者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对法益侵害的结果进行了排他性的支配,使得他人的支配不可能。

  • 标签: 不真正不作为犯 等价性 法益侵害
  • 简介:行为人以不作为参与他人的法益侵害行为,是否成立共同犯罪;若能成立共同犯罪,是成立不作为的共同正犯还是不作为的帮助犯,均存在争议。相对而言,重要作用理论和因果过程支配理论具有妥当性。关于行为人以不作为参与他人的作为犯的性质,主要涉及在什么范围内承认犯罪阻止义务,以及在负有犯罪阻止义务者能够履行义务而不履行时,是成立共同正犯、同时正犯还是帮助犯。应当认为,在不作为者与作为者存在共谋的场合,可以成立共同正犯;不存在共谋的,如果否认义务犯理论,应当根据是否存在事实支配关系或者行为人对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的作用力的大小,分别成立不作为的共同正犯和帮助犯。在行为人以不作为参与他人的不作为犯的场合,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成立不作为的共同正犯或者同时正犯。

  • 标签: 不作为 参与 法益侵害 不作为的共同正犯 不作为的帮助犯
  • 简介:过失犯的本质是注意义务违反,是指结果回避义务没有履行的法期待的落空。积极侵害法益行为的作为背后是对规范义务的不作为,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既可以解释为作为,也可以解释为不作为的竞合时,立足于行为无价值,应当优先解释为不作为。法期待的是国民积极履行义务,在过失犯中引入不作为犯的假定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有利于限制处罚范围,引导一般预防和确保权责明确,实现过失犯从事实到规范的方法论和知识学转型。

  • 标签: 过失犯 实行行为 不作为犯 行为无价值
  • 简介:一、"不作为"概念的把握我国刑法对不作为的概念并没有在法律条文中加以明确的规定,由此也导致了理论界对该概念存有很大的争议。就目前的观点主要有以下的几种定义方式:(一)不作为是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 标签: 不作为 先行行为 帮助犯
  • 简介:不作为并非是“什么也不为”,而是“没有为一定的行为”,不作为犯的本质在于行为人未能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而构成的犯罪。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之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保证人义务的存在、保证人的不作为具有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和保证人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不作为犯的着手的时点应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的开始之时,或者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持续至存在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之时。

  • 标签: 不作为犯 实行行为 着手
  • 简介: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种抽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这项赔偿责任,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和行政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行政行为违法 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法
  • 简介:在今天行政理念不断变迁过程中,行政机关作为最具有权威性、实力最强大并担负着供给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义务的组织,在践行服务型、人本型、法治型、绩效型、有限型、透明型等行政理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不作为现象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相对人诉行政主体不作为的案件与日俱增。但是,由于行政不作为本身具有违法性、隐蔽性、危害性等特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行政不作为现象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法治 不作为现象 维度 行政理念 行政相对人
  • 简介:商品平行进口是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问题。尽管这一问题在我国目前还不十分突出,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经济的蓬勃发展,平行进口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我国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在分析平行进口的涵义、特征及产生背景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平行进口的合法性作一探讨,并通过介绍WTO主要成员国和相关国际条约对这一问题的规定,提出我国“人世”后在平行进口方面所应采取的对策。

  •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平行进口 国际贸易 贸易问题 世贸组织 国际条约
  • 简介:权利穷竭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一原则是基于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而产生的,其直接理论依据就是经济利益回报.它在传统知识产权领域得到广泛认可,并被用来分析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它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相结合,产生了权利国内穷竭和国际穷竭两种学说,国际穷竭说是用来支持平行进口的.尽管权利穷竭说与平行进口关系密切,但它并不能完全用来评判平行进口是否侵权.

  • 标签: 平行进口 知识产权制度 国际贸易 侵权行为 经济利益 权利穷竭原则
  • 简介:进口增加”是WTO保障措施协定中规定的实施保障措施的前提条件,本文结合WTO法律与实践,分析了进口增加规则的源起、涵义和类型,探讨了评估进口增加的标准。

  • 标签: 世贸组织 保障措施协定 进口增加
  • 简介:行政主体负有作为义务,这是成立危险防止型行政不作为的前提条件。行政主体怠于履行作为义务,这是危险防止型行政不作为发生的核心要件。行政主体有履行的现实可能性,这是危险防止型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中有责性要件。行政机关负有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源自法律规范、行政规则、行政行为、行政契约与先行行为。行政主体怠于履行作为义务的阻却事由应仅限于发生了不可抗力。行政主体有履行的现实可能性的要件判断应通过个案具体情况,逐层分析权衡个案情形中是否具有危险发生的预见可能性,避免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公权发动期待可能性。

  • 标签: 危险防止型行政不作为 风险行政 作为义务 构成要件
  • 简介:外国商品的平行进口目前在我国还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入世”指日可待,平行进口已成为知识产仅保护中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对国际贸易领域的平行进口的合法性进行理论分析,并对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的内容作出介绍,探讨平行进口问题在我国的实践意义。

  • 标签: 平行进口 '真正商品' 知识产权 入世 商标权 专利权
  • 简介:一平行进口的理论研究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指知识产权在本国受保护的情况下,一进口商在未获外国知识产权人授权或许可而将购得商品输入本国。平行进口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其特点是:其一,发生前提是第三人从一国进口到另一国的产品是通过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的。假冒他人商标或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制造的产品,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不属于平行进口的范畴;其二,涉及两个地域:第三方从一国得到知识产权产品后进口到另一国,这两个地域的法律是否允许平行进口要依国内法律决定;其三,有两层法律关系:一是知识产权人和相对人之间通过授权许可合同建立起来的许可和被许可的关系或是知识产权在两个地域内受到法律的

  • 标签: 知识产权平行进口 理论和实践 权利穷竭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商标平行进口 进口权
  • 简介:我国立法在确定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时,应从两大理论分歧入手,结合商标的功能,以及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这两个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原则上禁止平行进口,同时有限制地适用商标权国际(或区域)穷竭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平行进口

  • 标签: 平行进口 商标权 地域性理论 权利穷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