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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个结果
  • 简介:当前,基因及基因研究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此时,法学工作者也许更应当从理性角度作一点冷静的思考.

  • 标签: 法学 工作者 舆论 应当 理性 热点
  • 简介:人文精神在现代可总结为五个方面,即明伦、和群、格致、闲适、超越五种精神,也可称为"现代五行"。孔子的明伦思想大体是兼重理与情,而理先于情。到了现代,还应该要加上"法"的考量;从现代观点看,孔子思想是与"民主精神"相符的,但在实践上还需要补充"集谋"与"合议"的制度设计,才能期长治久安,因而应将"德谟克拉西"诠释为"集谋共和制";孔子很有格致的精神,但毕竟科学发达于西方,未起源于中国,检讨过往,观察现代,孔子的"学—思—行"方法应该补上"验"——"学—验—思—行",才说得上完整。孔子是懂得闲适的人,他懂闲适的功能,并将之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超越"指抛开个人的考量,超越精神包括舍己、行义、看破生死等面向,不睬鬼神、不畏死、又不在乎身后,才是真正的超越,孔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综合而言,明伦、和群、格致三种精神属于理性,闲适精神属于感性,超越精神则属觉性,现代佛家说:理性、感性、觉性三方面都顾到,才是整全的人。孔子思想在这三方面都有涉及,实是博大。孔子教育思想的精义可用五点概括:德性与学问并重;学、思、行相辅;情、理兼顾;本立而道生;致中致和。"致中"的现代意涵分三方面:"中虑"、"中言"与"中行";"致和"的现代意涵则是所谓"民主",有"尊重"、"讲理"、"和群"三要素。孔子距今两千五百年,当时的社会、学问与今天相比自是大不相同,然而今日我们看孔子的言论,许多仍然历久弥新。

  • 标签: 论语 孔子 现代五行 教育 中国文化 民主
  • 简介:个人所得税从创立至今,经历了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稳定宏观经济运行、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水平以实现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长,1994年才初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开征的时间短、经验不足的客观限制,我国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的财政职能和调节经济的经济职能均未充分发挥。

  • 标签: 财政职能 经济职能 社会职能
  • 简介:物权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对物的归属和内容的规定不仅对各类财产权利人取得与行使民事权利具有直接的意义,而且对作为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加强行政职能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 标签: 土地登记管理 物权法 行政主管部门 民事权利 行政职能 管理机关
  • 简介:当前,我国大陆地区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然而如何设计民法的体系结构却至今尚未定论。虽然自民国以来,我们已经确立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即在制定民法的基础上,对于纳入不了民法的商法内容,则另行制定商事单行法。然而,从该体例中的民法设计思路来看,其仍然没有摆脱传统民法所确立的以自然人为本位的观念。面对法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日益处于支配的地位,通过对近世主要国家民法设计思路进行分析后,笔者认为,我国大陆地区在设计自己的民法体系结构时,应重新审视以往所坚持的思路,将以法人为本位的观念融入进来,以形成一部实质上由单行法构成的民法,使民法、商法能够真正地融合起来。

  • 标签: 民法 自然人本位 法人本位 民事单行法 民商体系
  • 简介:法律推理不仅是法律逻辑研究的核心概念,而且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本文从概念上把法律推理区分为法理层面和逻辑层面,分析了法律逻辑学家困惑的根源所在,认为“实质法律推理”概念的提出并没有给形式法律推理之不足提供一个逻辑上的补缺,进而提出了非单调推理是法律推理逻辑基础的思想。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只要引入非形式逻辑理论,就能比较令人满意地解决目前法律逻辑学家的困惑以及法学家们的质疑。

  • 标签: 法律推理 法律逻辑 法理学 非单调逻辑 非形式通辑
  • 简介: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越来越将司法系统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倾向于法院能够积极地扮演推动社会转型的角色。司法建议制度在核心功能、制度前设、生效机制、实施动力上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制度设计者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让司法建议制度更有生命力,需要将制度基础建立在自治型司法理念上,强化司法建议权的公共政策形成权属性,由审判委员会承担起制作司法建议的主要职责,淡化考核机制对司法建议的激励作用。

  • 标签: 司法建议 管理创新 自治型司法 绩效考核 柔性司法
  • 简介:西方学者威廉姆·露西教授认为:作为作出判决过程的审判首先应当是一个“合理的过程”,即审判应具有合理性、满足合理性备件。同时,审判作为能够引发国家强制力释放的行为必然应具有合法性。审判是法的实现的一个环节和独立的过程的前提,审判的作出具有理由;理由的归类即具有“真理由”;通过理由的衡量找出“不容辩驳”的理由。作为“合理的过程”的审判之“合理”体现在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审判中。

  • 标签: 合理性 合法性 简单案件 复杂案件 自由裁量权
  • 简介:比特币自诞生以来备受争议,金融监管部门和理论界往往以比特币潜在的金融风险和涉及比特币的互联网犯罪为理由否定其货币属性。然而,从当前货币法理论的发展和比特币的功能出发,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应被肯定的,同时比特币引起的对现有法律制度和货币政策的冲击也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 标签: 比特币 广义货币法 货币属性
  • 简介:法(理)学成为法(理)学的重要标志和基本方式是对其自身研究对象、方法及其限度的自觉和反思,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自觉和反思,构成了"法理"概念提出的主要理论问题意识,也是其重要理论意义所在。既有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式存在未能区分法理学与法学其他科目的研究对象、不当限缩法理学研究对象和混淆法理学研究对象与其他相关问题等缺陷。"法理"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广泛的论域、不同的层次和多重的维度,这使得"法理"具备了成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的理论基础,把"法理"界定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相较于既有理论模式具有更大的理论优势,有助于推进法理学成为真正的"法理"之学。

  • 标签: 法理 法理学 概念化 研究对象
  • 简介: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坚持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虽然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很突出,并呈继续上升的发展趋势.本文就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典型事例,结合相关数据,从心理失衡的角度,谈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一些预防措施.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犯罪原因 犯罪预防 犯罪心理 德育教育
  • 简介:现行法律把检察机关在减刑活动中置于事后监督地位,使得检察监督权力无法充分发挥。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了,是制度建设上的问题,我们基层干部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以现代执法理念作指导,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力去发现减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一线监所检察干部的视角探索实际对策,谋求解决方法,追求最佳法律效果。

  • 标签: 检察监督 减刑 减刑监督
  • 简介: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里,租赁都是我国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法规主要着眼点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住房权保障基本没有关注。国民党政府曾在抗战前后,针对当时房荒严重、房租高涨的情况,借鉴西方的法制,颁布了以土地法和房屋租赁条例为代表的一系列房租法规,通过控制租金、限制退租、强制空屋出租等国际通行措施,较好的解决了房屋租赁中的住宅权保障问题,并为解放初期的房租法规所沿袭。当前应该借鉴历史的经验,切实改变以往偏重社会秩序的管制思维,从住宅权保障的角度,大力增加廉租房屋的供应,妥善规制私营房东和房客的法律关系,建立并完善包括房租管制在内的住宅保障法。

  • 标签: 民国时期 住宅权保障 房租管制
  • 简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个人尊严和合法权利进行正当保护,既是公平正义法律价值的追求,也是我国人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看守所为主的刑事羁押主体应当正视当前对在押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在羁押过程中侵害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外因和内因,以羁押监管角度明确其监管行为本质为刑事诉讼中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以此为出发点,从保障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救济机制等方面探讨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体系。

  • 标签: 刑事诉讼 监管行为 行政属性 被羁押者 权利保障
  • 简介:政府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政府监管的手段,是与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化"这一背景紧密相关的。但至今,对为何要施行政府特许经营,中国法学界和实务界仅从其优于原有公有制企业垄断经营的作法来解释,很少进一步分析政府特许经营是否也优于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以及发挥该优越性所需的条件。本文采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我国现行的关于政府特许经营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评析。

  • 标签: 政府特许经营 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 法经济学
  • 简介:众所周知,可仲裁性的实质与公共政策相关,可仲裁性问题归根结底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一项争议依据某国既定法律能否提交仲裁程序解决取决于该国法律所确定的公共政策。缘于反垄断法是自由企业的大宪章(theMagnaCartaofFreeEnterprise),其对维护经济自由与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如权利法案保护民众基本权利的重要性,由反垄断法产生的争议与市场竞争利益密切相关,更与国家管理市场、维护竞争秩序的公共政策息息相关;

  • 标签: 可仲裁性 反垄断法 比较法 公共政策 企业制度 经济自由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前,“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此项改革旨在促使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外延、改革路径,“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的关系,还未形成定论,理论界和实务界仍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在此背景下,本刊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审判中心研究”创新团队组织本次笔谈,就“以审判为中心”的概念解读与蓝图勾勒、庭前会议制度的合理定位与程序改造、庭审实质化的证据规则完善、庭审实质化的检察进路、“以审判为中心”的理论阐释与路径选择、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体系完善与结构优化等问题,从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现实与未来等角度展开讨论,以期为此项改革提供智识支撑。本期先刊出三篇文章,另三篇文章下期继续刊出。

  • 标签: 法治国家 制度改革 被追诉人 实质化 审判阶段 非法证据排除
  • 简介:一、前言商标权的性质本来就带有浓厚的财产性,但在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立法例,都并非先由于其财产性而加以保护,反而是以保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如:借对商标的监督管理,以保障产品的质量、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公平竞争等公益的角度率先立法,如126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项面包师强制标志法。根据该法:一...

  • 标签: 商标权 财产 商标专用权人 立法例 标的 公益
  • 简介:票据的善意取得,通常是发生在善意取得者从无权利人手中受让票据的场合。但是除了让与人为无权利人以外的情形,如让与人为无票据行为能力人或者让与人欠缺票据行为代理权的场合。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理论上如何解释?本文将以中日票据法为对象,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此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 标签: 善意取得 无权代理人 无票据行为能力人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