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书籍类(一)商法总论、公司法[日]百濑惠夫:《中小企业互助组织的变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英]斯蒂芬·贾:《商法(麦克米伦法学精要丛书·影印本)》(第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美]伊曼纽尔:《公司法(伊曼纽尔法律精要影印系列)》,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王天鸿:《一人公司制度比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王文宇:《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王文宇:《新公司与企业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王圣诵等:《企业法概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简介:<正>保险基金是保险公司依法获得的由收取的保险费形成的赔偿基金。它具有准备金性质。同时,保险基金又具有投资功能,是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投资获利包含在保险公司设立的本质目的之中,而且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给付义务对于投资获利也具有内在要求。保险公司经营本身面临的市场风险已经很大,加上资本市场难以预测的价格变化,有可能造成基金投资血本无归的困境。商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日益引起法学界普遍的关注,这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对保险基金投资的政府监督是运用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公共利益的保障要求能够使监督管理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如何才能使这种干预既能保证基金安全又保证合理的投资收益,决定了监督管理制度在设计时的重要抉择。第二,保险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