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后,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4月19日发表了关于在欧盟内部市场范围内管理版权和邻接权的通告。实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欧洲层面上协调版权规定一直是讨论问题的核心。欧盟已经颁布了7个指令,最近一个指令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和程序的指令。事实上,欧盟委员会似乎有必要研究“现行版权管理方法是否会影响内部市场的正常运行,如果考虑到信息社会的迅速发展。”
简介:1995年,马来西亚建立了“多媒体超级空中走廊”。之后,又全面修订了版权法,以便为信息和通信的发展提供法律环境。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缔约后不久,马来西亚虽然不是条约的缔约国,但1997年初就吸纳了该条约的主要部分,尤其是涉及技术保护措施的条款。当时人们最关切是在线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版权法规定了两种技术保护措施,即技术保护工具和权利信息管理。由于马来西亚是首批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国家,所以未能从其他地区尤其是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对此问题的争论中得到益处。因此,这些规定没有经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