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必然存在很多问题,因而导致独立董事往往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摆设,这就迫切需要加强相关制度、文化和组织建设。《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助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而且对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既是一种制度创新,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必须上升到法律的层次,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法规、行政条例和指导意见的低水平制度层面。这就需要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特别需要修改和完善《公司法》,通过增加专门条文,确立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
简介:在股权高度集中的背景下,大股东侵占公司利益已成为一种常态,导致了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在此情形下,探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上市企业盈余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基于公司治理机制中的独立董事制度视角,利用2011—2015年我国中小板上市企业的样本,探讨独立董事声誉能否有效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结论表明:独立董事声誉可以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相较学者独立董事声誉,实务独立董事声誉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更显著;外部审计机构会为大股东掏空行为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因而在治理大股东掏空具有一定效用。
简介:本文从产权理论出发,构建了在大股东可转让权较难实现、产权法律保护薄弱等为特征的新兴市场环境中,大股东追逐控制权收益而内生形成的其控制董事会结构的理论框架。利用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中强制引入独立董事的事件,我们实证检验了大股东控制权收益对董事会结构调整方式选择的影响。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大股东为了削弱独立董事对自己可能的监督,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1)大股东控制权收益越高的公司,选择减少非独立董事规模的调整方式(来相应减少引入独立董事人数)的可能性更大;(2)大股东控制权收益越高的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标的时间更可能被推迟;(3)描述性统计发现,来自于第一大股东的董事在董事会调整完成后,占全部非独立董事的比例显著提高,从而更利于大股东控制董事会。本文的理论和政策含义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当程度上内生于大股东产权收益的实现方式,对治理结构进行一刀切式的外生管制可能难以取得预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