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笔者曾经参加过几次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好新闻评选活动,对某些习惯做法逐渐生出了些感慨,录于此。该由谁发奖据笔者所知,现在的好新闻评选,大都是由某一级的记协或新闻学会主持,下属各新闻单位报送参评稿件。然后,或由主持者邀请若干专家评选,或者由参评单位派员共同评选。好作品评出后,则由主持者发一纸通知,请各单位自己发奖。这样做,主持者比较省事,然而弊端也不少。其一,主持者没什么经济压力,难免大开绿灯,做好人落人情,放宽评选尺度,以致有些入选获奖者未必是真正的优秀之作。其二,反正由各单位自己掏腰包发奖,那就排排坐吃果果,家家有份,为了“平衡”,对稿件质量的考虑弹性较大。其三,正因为家家有份,而指标又有限,往往有不少好作品落选,而一些平庸的作品却被推上了领奖台,致使一些真正写出好稿者的积极性受到打击。那么,应该由谁来发奖呢?我看还是应该由评选主持单位来发。发奖是整个评选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主持者既有善始之举,也应尽善终之责,不能把最后一个环节往下一推了之。至于奖金来源,可以通过社会赞助来解决。现在许多体育比赛都是由社会赞助的,好新闻评选也可争取社会赞助。
简介:立足赋权理论视角,通过针对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个体的问卷调查,呈现了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的个体赋权现状,阐述并检验了参与式网络传播行为对个体赋权的影响。研究表明:网民个体自我、人际和社会参与三层次的赋权程度呈逐层弱化分布,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个体自我层次的赋权程度有显著差异。互联网使用强度和网络内容生产意愿对网民自我、人际和社会参与三层次个体赋权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不同的互联网使用需求偏好、信息处理方式和网络内容生产偏好对网民个体三层次赋权程度的影响有所差异。参与式网络传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网民个体的赋权状态,且社会个体赋权依然受制于社会结构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