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文化、哲学、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中西悼亡诗和西方挽歌诗封死亡的态度和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具有不同的审美取向。本文考察了中国悼亡诗和西方挽歌诗各自不同的基本特徵及其产生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从内容风格上看,中国悼亡诗多描写真实的亡妻感受,着力描绘亡人生前的情景与场景,抒发封于生死离别的伤感,忠实地传达出哀悼之情,格调大多悲戚。西方挽歌诗多回忆往日的欢爱,或歌颂伴随死神时坦然超脱的人生态度;从表现形式上看,中国悼亡诗多以记梦的形式描写作者与亡妻梦中相会的情景,借以表达对亡妻的悼伤与思念。西方挽歌诗也有描写梦中的欢乐与爱恋,但西方人相信亡人会在天堂永生,往日的快乐也就可以凭借相通的心灵得以延续。因此,西方挽歌诗多沉浸在一种恬静超凡的宗教氛围之中;从文化心理的角度看,中国诗人通过表现内心思想与客观世界的剧烈冲突来宣泄难以压抑的悲伤情绪,而西方诗人则充分发挥自己的宗教观和自然观,在诗歌中表达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简介:语言学家对语音与语义的关系一直持不同看法,一派持理据说,认为在名与物之间存在着自然的联系。由于名称不过是事物的模仿,故能通过名称来了解事物。另一派持任意说,认为事物的命名是任意的,约定俗成的。任意说事实上已为大多数语言学者所接受。如果一个符号真的是一个外界事物的模仿,那么这个符号便可以从自身中得到解释,与语言中的其他成分毫无关联。但大多数语言学者,尤其是语法学家,一直力图在语言中寻求规则(亦即联系)。他们把语言当作一个独立的系统来加以研究,这也就意味着承认了任意说。目前,任意说更明确地被人们所接受。索绪尔(Saussure)肯定了名称与所指事物之间的
简介:在叙事文本中,需将叙述主体与文学主体,即叙述者与作者区分开来,而不是将二者加以混淆;在抒情文本中,对抒情主体和文学主体,即抒情人与诗人进行对应的区分同样必要。然而,在抒情文本中,抒情人与诗人的关系与叙事文本中叙述者和作者的关系有所不同。抒情诗中的抒情主体往往是一个具有自反性的主体,抒情人大多是自身故事的抒情人,与诗人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此同时,也不能将二者相互等同。在《斯威夫特博士死亡之诗》中,抒情主体与文学主体之间的关系表现得错综复杂。分析与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从整体上理解诗歌与诗歌的抒情人至关重要。从叙事学相关理论的角度进行探讨,可获得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