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调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除和生育保除药品目录》更新之后,各省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对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veloralanticoagulant,NOAC)费用补偿的情况。方法:在所有实行国家药品目录的省级行政单位选取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分别调查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阿哌沙班在省(自治区)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内的门急诊及住院适应证、支付比例情况。结果:在所调查的31家不同省市自治区的三甲医院中,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阿哌沙班进入常规采购品种目录的比例分别为100%、87.1%、61.2%;其中,4家医院所在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利伐沙班的适应证相较于国家药品目录受到进一步限制。29.7%的省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门诊NOAC的使用,报销比例在0.2-0.9,100%的省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住院NOAC的使用,报销比例在0.15-0.95。结论:各省市自治区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其地区经济水平相适应,但目前大部分省市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使用NOAC的保障较差。
简介:200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出台并开始试点实施。2007年,我国又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虽然全民医保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参保率超过95%,但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据统计,我国覆盖8.3亿人的新农合和2.2亿人的城镇居民医保,最高的报销额度仅为3—10万元。大病仍可威胁家庭经济,这依然是医保制度的短板。2012年8月出台的大病医保新政,瞄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群体,要求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且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过,这一新政如何兼顾公共服务与商业权益,仍有待实施效果的检验。而在此之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大病医保的商业模式,并形成了三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