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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法律理性和人世生活,  法律是一种人世生活的规则,法律信仰是以相信法律是我们生活的恰切的规则

  • 标签: 从业者职业 兼法律 实质理性
  • 简介:法人如何通过意思表示来参与到民事活动中去,怎样进行意思表示,以及通过什么途径来意思表示.文章试图通过探究法人的本质,提出将法人印章作为法人意思表示的符号,从而进一步保证现代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标签: 法人 意思表示 法人印章
  • 简介:相邻关系这样的概念所要表达的应该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概括和抽象,只是这一表述高于实际生活,是经过法学思维加工的。在相邻关系的具体描述中,有相邻关系与相邻权两个不同的称谓。"相邻权"的提法,本身就需要进行严格的界定,要说明"权"是指权能还是权利。法律概念应该是在法律规则意义上的界定,法律规则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通过法律概念将事实涵摄到规则的评价范围,进行法律作业。相邻关系,作为具有规范意义的法律规则,在进行定义时,除了要遵守逻辑学的要求,还应遵循法律规则的结构要求。相邻关系就是一种经验描述性的民俗法律概念,它来源于生动的生活现实,因此,在进行概念总结时需要梳理界定相邻关系的各种事实要素,以确定描述范围,即从对物的范围和对人的范围两个方面界定相邻关系这一法律概念的涵义范围。

  • 标签: 相邻关系 相邻权 法律概念 不动产利益 不动产权利人
  • 简介:法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所以对法的研究最终不可能不追寻到人的本性。但能作为法律基础的人的本性只是道德性,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正义,它是一种理想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制度,在其中人人受到尊重和关爱,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人的行为它必须借助于法律这样的公共权力使一个社会人们的行为保持道德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道德性是法律的人性基础,是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 标签: 道德性 人性之维
  • 简介:判例规则是由法官所创造的、在判例中所蕴含的对其后的类似案件具有类似拘束力的规则和原则,它不仅是法律的重要渊源,而且在英美法系国家以之为中心构成了独特的判例法体系.判例规则之所以能够成为法律,在于司法活动的典范性、人类交往行为的可重复性和类似性.该规则具有开放、进化、不确定和借助个别正义达致普遍正义等特征.判例规则与法官职业之间形成明显互动的关系:一方面,法官职业缔造了判例规则;另一方面,判例规则完善了法官职业.

  • 标签: 判例法 法官职业 规则 拘束力 英美法系国家 司法活动
  • 简介: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彻底张扬了人格的权利载体意义,并且为民法的发展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从而可以说,财产、伦理要素从人格中不断剥离正是人格平等的历史进程。那种将财产作为人格要素的认识,乃是以否定人格平等的近代法律的基本价值作为代价的。

  • 标签: 人格 财产 总体财产 权利能力
  • 简介:客观真实 法律真实 证明要求 证明标准 高度盖然性,一是事实依据——证据对诉讼证明的影响,就认为在诉讼证明中我们也应把此作为证明的要求

  • 标签: 事实兼 兼民事案件 判案事实
  • 简介:<正>引言法人的分类,不仅是学理问题,更是法人立法中事关制度设计框架的重大问题。大陆法系国家多以法人的分类为基础,构建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可以说,不同的分类。所构建起来的法人制度的“骨架”大相径庭。《德国民法典》将法人在性质上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并以私法人作为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进而,在私法人内部根据法人的成立基础——是人的集合抑或是财产的集合,将私法人分为社团和财团,进一步建构法人制度。这种分类模式为大陆法系绝大多数国家所效仿,是法人分类中的主流模式。

  • 标签: 民法典草案 私法人 民法通则 分类模式 法人制度 中间法人
  • 简介:<正>一、查士丁尼其人历史上有这样的现象:个人的历史恰是其所从属的社会集团的历史的缩影。查士丁尼的历史便是如此。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罗马人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此语概括了罗马人的成就,同时浓缩了千余年的罗马史。查士丁尼一生的活动,无疑是对这一高度浓缩的罗马史的证明。在我国,查士丁尼在立法方面的业绩,是众所周知的,而他在其他方面的作为,知之者却甚少。查士丁尼在立法上

  • 标签: 查士丁尼 罗马法 社会集团 法律 法典编纂 法典法
  • 简介:从法理学视野看,旅游法的存在必须满足三个标准;旅游法的本体论证明是其现实存在的前提;成熟有效的旅游法的生成和发展应当是在充分发现和尊重旅游行为的自然特征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公共秩序规制和规范;旅游法应以旅游现象和活动的自然秩序、经济理性、法律规范秩序的综合关系为研究对象,因而对旅游法规范体系效力的评估应当是对其自然效力、经济效力和规范效力的综合效力体系的判断.

  • 标签: 兼论法 思考兼 旅游法
  • 简介:从法理学视野看,旅游法的存在必须满足三个标准;旅游法的本体论证明是其现实存在的前提;成熟有效的旅游法的生成和发展应当是在充分发现和尊重旅游行为的自然特征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公共秩序规制和规范;旅游法应以旅游现象和活动的自然秩序、经济理性、法律规范秩序的综合关系为研究对象,因而对旅游法规范体系效力的评估应当是对其自然效力、经济效力和规范效力的综合效力体系的判断。

  • 标签: 法律部门 法律秩序 本体论 旅游法 效力 规范
  • 简介:法治的建设和维护要受到成本因素的制约.法治成本包括立法成本和实施成本.我国转型期法治的成本较高,主要表现为转型期的立法成本和实施成本相对较高及立法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渐成熟,法律制度逐步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加,立法成本和实施成本都将逐渐下降,法治的边际成本将趋向等于其边际收益.为了尽可能地缩短高成本法治的这一阶段性过程,我们必须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前提下,在降低立法成本及实施成本上积极采取各种举措.

  • 标签: 法治成本 立法成本 实施成本
  • 简介:法律概念与自然科学概念至少存在两个方面区别:法律概念具有"实践性",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理论性";大部分法律概念具有"类同性",大部分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相同性"。"实践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本体论特征,"类同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因此,法律概念具有自身的实践逻辑。兰戴尔最先提倡的案例教学法是建立在一种有缺陷的法律科学构想基础上的。法律概念的实践逻辑构成案例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概念 实践逻辑 解释 类推 案例教学法
  • 简介:<正>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新刑法典在致力于确立罪刑法定原则、严密刑事法网、严格刑事责任,完善罪刑制度,加大刑罚投入的同时,对法定罪种的法定刑结构也作了必要的调整,如进一步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144个条文中规定了罚金刑,针对不同犯罪分别规定了罚金刑并科制、选科制和单科制,摒弃了罚金刑得并科的立法方式,全部采用了必并科制。扩大了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取消了部分死刑罪名,适当限制了一些犯罪的死刑的适用范围,调整了部分犯罪的法定刑幅度。但是,总的说来,法定刑结构的调整并不是这次刑法典修订的重点,修订刑法典时对法定刑结构

  • 标签: 法定刑罚 罚金刑 单位犯罪 量刑档次 短期自由刑 刑法典
  • 简介:罚金则被认为是替代短期自由刑的一个理想的刑罚方法,这一规定所确立的罪(犯罪)责(刑事责任)刑(刑罚)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规定了作为一般没收的没收财产刑

  • 标签: 优化兼 兼评 刑法典法定刑
  • 简介:修订后的刑法典关于单位犯罪中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法定刑的三种规定方式都存在不足,对单位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在规定相对较轻法定刑的原则基础上,  (8 )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定刑应当统一

  • 标签: 优化兼 兼评 刑法典法定刑
  • 简介:法律解释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但是,如何在司法过程中为各种具体解释方法排序,学者们并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无论是部门法进路还是论题学进路(权衡模式)都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形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方法论具有思维实践的特征,它是帮助法官裁判的理念性指导,目前还难以提供精确的运作流程,不能代替法官的具体行动实践。当然,法律方法论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逐渐走向行为实践,这是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 标签: 法律方法论 法律解释 文义解释 论题学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所谓使用性盗窃,是指行为人基于返还的意思,未经允许而私自暂时性地使用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民法理论所说的无权使用(furtumusus)的表现类型之一,与之相似的还有使用性侵占行为。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使用性盗窃并不具有盗窃罪的刑事可罚性,因为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缺乏成立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否定说)。[1]但近来有少数学者认为,使用性盗窃并非一概不具有刑事可罚性,当造成了相当利用可能性的妨害[2]或者导致他人财物遭受较大折损消耗[3]时,同样应作为

  • 标签: 可罚性 法益 财产性利益 民法理论 价值要素 财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