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合法替代行为的情况中,结秉的相同是以规范保护目的为标准进行的适当抽象的评价,假定合法行为发生并考察其因果关系的思维方式是合理的。存在合法替代行为的情况与行为人缺乏结果预见可能性之间没有内在的关系,通过否定行为人主观过失的以免除刑事责任的思路存在疑问;无论是基于被允许的危险还是结果回避义务的理论,均应通过否定实行行为性或事实因果关系以否定构成要件该当性。危险升高理论回避了对规范违反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要求,与通行的结果归贵逻辑存在龃龉,且存在不当限制公民自由的危险,故本文支持唯有在合法行为下结果回避可能性近乎确定方可排除归贵的观点。
简介:从抽象的意义上而言,区块链是一种试图通过“A为人人,人人为A”的安排来达成自A组织的技术。在区块链构造的社区空间里,可以用一致同意的民主方式解决争议,所以不需要某个权威中心来做最后的裁决者。但是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替代不了中心化治理的核心功能:公正认定问题、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贫富分化问题和社区建设问题。这使得区块链技术在当下并不能广泛用于公共治理领域。区块链技术对于公共治理的最大改善之处或许仅限于信息记录层面,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中心化治理的核心。一、区块链自身不能解决公正问题解决公正裁决问题是公共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也需要法院法官来裁决。在很多情形下,法律制度也并不能完美地解决纠纷,比如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就往往存在着道德挣扎。但是区块链技术只能对结果进行认定和记录,而并不能对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予以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