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中,路径依赖的概念受到了广泛重视,而作为制度平衡起点的关键节点却长期被忽视,本文旨在纠正这种不足。首先,文章将“关键节点”定义为时间轴中相对较短的时期,在该时期内行为者的选择影响最终结果的可能性大幅提高。这一定义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分析单位,即对关键节点的分析应限定在某一分析单元内;第二,时间跨度,即相对于其触发的路径依赖过程而言,关键节点持续的时间相对较短;第三,微小偏差,即关键节点并不等于变化,其也可能导致制度再平衡;第四,权力不对称,即关键节点处的制度选择往往是由拥有权力优势的关键行为者所作出的。其次,由于关键节点持续期间存在结构的流动性和高度的偶然性,反事实分析的方法对于关键节点的研究是重要而恰当的。在关键节点的比较研究上,文章从横向方面分析了不同的空间单元,从纵向方面比较了同一分析单元中的多个关键节点,并从中确定一个具有较强解释力的关键节点。最后,文章以魏玛共和国的垮台和欧盟的宪法化过程为例,详细展现了关键节点分析框架的应用。
简介:原教旨化是指把信仰领域的信条落实为一种强制性的义务的过程。儒家刑事理念最初就是作为一种德化领域的信仰和戒律而存在的,但在上升为制度性的刑事政策之后,开始被异化。儒家刑事理念以自然主义为基础。“本生”与“本己”是儒家刑事理念宽容化的精神家园。“贵公”与“去私”是儒家刑事理念刚猛化的基础。但在以“法”入“礼”之后,儒家思想为“术”所用,开始通过“法”的方式被包装为一种政治统治思想。刑罚的运作过程中,“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以酷为声”、“以理杀人”成为重要特点,宽容理念丧失,独立精神被扼杀,儒家思想被原教旨化。
简介:<正>世纪之交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的民意表达异常活跃,民意与司法的碰撞引人注目,个别重特大案件中的司法直接被卷入了民意大潮的漩涡,司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独立性被严重干预,影响了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由此提出了很多现实的法治问题,即民意应否被司法裁量考虑及实质根据何在,如果可以则能够允许到怎样的限度,如果不予考虑应如何回应及有无补救之术。本文通过对民意影响司法的现状梳理、民意的性质分析、民意表达与法治实现的关系,以及司法与刑事政策的民意策略等方面,展开条分缕析式的实证与理性论证,以期对此现实司法问题的妥当应对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