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造字之体草体之字法自成体系,既不同于说文系统,又不同于隶书系统.许慎"六书"是对秦小篆以前的造字、用字理念的总结,隶草是对隶书的简化,是以隶书为上限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草隶仍是隶书,属于"准草体",是草写、简写之隶书.不同时代文字简化,形态各有所指,汉初隶草的书写原则主要是对隶书形构归纳,以指代合并符号对应简化记录隶书.检索其它书体字书,字法均是稳定不变的,草体字书则不同.由于不同偏旁简化产生趋同、形近,因此,后世归纳草体字书部首,既有说文系统,又依草体之组织,以草书代符为部首系统加以补充辨析.所谓代符,是民间俗体草书简化讹变所产生的大量形似,偏旁假借.不是先有组织再行派生,而是相反地各生其式,不约而同,后来约定俗成,遂由其中之一为共式代替其余.
简介:舞蹈是一种以人的形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通过形体有韵律的活动来抒发人的内心情感的艺术样式。它同诗歌、音乐一起,沉淀了自人类诞生之日起,生活和情感上的各种演变,表现了情与情的交错,融合等等复杂的内容。舞蹈的创作则正是这种显示生活和夸张想象想结合的产物,它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但无论创作者在主观上或习惯上喜欢运用什么手法、什么体裁、流派与形式,都必须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同时又能回到具体的共同规律,即从客观的事物中体验生活、捕捉情感、凝聚情感,再经过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到感性的反复认识,创造出丰满、生动的艺术形象,从而达到把观众引入到艺术想象的空间,进而获得更丰富的审美感受的目的,这就是舞蹈创作中的一般原理。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下简单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