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本权利条款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依赖于立法者对其进行具体化。立法者对基本权利的保障,不得低于最低限度,应当对基本权利的内容、限制、救济作出基本的规定,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必要条件。在一个相反的方向上,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水平,受到相对立的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制约。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不得侵犯他人权利,立法者应当对相互冲突的基本权利进行平衡。与此同时,在基本权利与宪法规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立法者也应当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依照比例原则,对基本权利进行适当的限制。
简介:"汉奸"、"朝奸"和美国的独立及其立国这些历史事实和政治事件,说明着公民权利与爱国情感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公民权利直接影响爱国情感是通过公平正义感和人的尊严感得以进行的。公民权利与爱国情感的关系问题在各国的历史上一直存在着,而在社会转型和风险社会阶段,这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乃至越来越严重。而畅通权利表达渠道和强化权利实现机制,则是我们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要务。
简介:随着科技的进步与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关系渐趋复杂,新型侵权行为极大地降低了公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日益引发公众不满与学界热议,故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新兴基本权利迫在眉睫。我国与德国宪法关于新兴基本权利的保障规范有何异同?在信息社会,法律(主要是宪法)是否可以充分调整公私领域贯穿出现的这些新型社会关系?透过解释基本权'概括条款'的规范,阐明新兴基本权保障的宪法依据与本质。
简介:在康德笔下,权利概念是一个先天的概念,因而需要对其进行哲学上的证明。康德最早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有关权利的构想,这一构想在《道德形而上学》中达到了完成。长期以来,在对于康德的权利概念的认识方面,在个体权利和共同体权利两端摇摆不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忽视了《判断力批判》中有关自由的更深刻思考,并因此忽视了康德基于目的论基础上的权利演绎。只有澄清了康德的基于目的论的权利演绎的实质及其在康德的权利演绎的总体规划中的位置,才能充分理解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展示的权利体系。
简介:我想从个人的角度来谈一谈“中国梦”。我们作为所谓的法律人,——大家经常讲的法律人或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的“中国梦”是什么呢?我个人觉得我们的“中国梦”可能就是法治梦。“中国梦”的内涵就我们所理解,
简介:有关限制条件下同分异构体种类的判定或结构简式的书写,是高考的重点及热点,此类题目也是学生感觉较难的题目;那么,要想顺利圆满地解答好此类题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思想:1组装思想根据题目限定的条件,必然能够确定一些特定的官能团及烃基(如苯环等),再根据分子式或已知结构确定有无饱和的碳原子及饱和碳原子数.然后将这些特定的官能团、烃基及饱和的碳原子按一定条件进行组装,即得符合条件的物质.“组装”是解答此类题目的最基本思想.
简介:格林对天赋权利学说进行批判,提倡社会权利学说,并以此为19世纪英国社会改革和自由民主实践辩护。这一学说,以其对个人权利和社会共同福利的融合,推进了对权利问题的思考。
简介:法国导演托尼·凯耶的《超脱》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影片。这是一部有关限制与超脱的电影。影片的主人公亨利·巴赫特是一个有着与学生进行某种情感交流天赋的老师,但是他却选择了埋藏这种天赋。为了避免和学生或者是自己的同事产生“情感交流”,他选择了做一个代课老师,
简介:历史性权利包括主权性的历史性权利以及非主权性的历史性权利两种类型。主权性的历史性权利构成领海、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界中的"相关情况"或"特殊情况"。沿海国可以依据主权性的历史性权利主张对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权利。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是以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海域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主权权利的综合体,中国依据历史性权利享有U形线内水域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
简介:近日传言,中金所已经全面限制开股指期货空单,根据媒体的调查结果,“全面限制”不存在,但是一些期货公司确实收到了通知,要求限制或收回扦空单额度。问题是,这种方法是否有点简单粗暴呢?
简介:自然法与自然权利可谓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的中枢神经。但是,与古代和中古的自然法理论不同,近代以降的自然权利论具有激进主义的色彩,这种激进品质的最终根源在于犹太一基督教创世论中对自然的独特理解,在经过中世纪近千年的融合和冲突之后,最终将根植于异教自然观念的自然法理论改造成了具有个人主义和普世主义色彩的自然权利论。本文试图对这一惊人的"变形记"在近代早期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的梳理,尤其探讨了犹太约法传统和卡巴拉传统对这一转变的作用和意义这一长期被学界忽视的问题。
简介:传统法学在研究权利问题的时候,更多的是停留在应然的层面,即我们该享有何种权利,而忽视了权利的可行性研究。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厘清对权利的认识,转变传统的权利观念,把视野落在问题的实际解决上。《权利的成本》一书的目的就是从财政的角度去重构权利观,试图回归现实,以便更清晰地认识权利实施的本质,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目的。
简介:儿童不能亲身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在历史上曾不断被赋权。《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了广泛的儿童权利,但在现实中却发生了儿童的危机,儿童是权利主体的观念尚未被普遍接受。儿童、童年本身值得尊重,儿童存活需要尊重,儿童应获得父母和国家的尊重和保护,反对对儿童的任何歧视。
简介:出乎意料,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我一向看好的数学课目,女儿居然考得与以往水准大相径庭。原本几乎是次次考满分的她,这次居然考了90分不到,更可气的是,听女儿说班里有好几个人考了100分,而且考90分以上的人也有好几个……抑制不住的愤怒.忍不住拿了试卷来看,更是气得七窍生烟,一直知道女儿粗心大意的毛病,却没想到这次她发挥了个淋漓尽致.
简介:<正>一、预备犯处罚范围问题的提出(一)从423个案例看预备犯规定在司法实践的适用我国现行刑法总则中确定了普遍处罚预备犯的原则,意味着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的预备行为在理论上是可罚的。但是由于特定的犯罪如过失犯等并不存在犯罪预备阶段则另当别论了。刑法学者们从理论出发抛开其认为的过失犯、间接故意犯罪
简介:"文化权利"在内容上既有"社会权利"的内容、也有"政治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的内容,在性质上既有"积极权利"的要素、也有"消极权利"的要素。"文化权利"的"政治权利"内容是"文化权利"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作为"政治权利"的"文化权利",便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权利";"文化权利"的"消极权利"性质是"文化权利"的"积极权利"面相实现的前提,没有思想和表达自由等作为"政治权利"的"文化权利","文化权利"本身便成为无源之水。
简介:死缓限制减刑制度,是我国刑罚制度在国际国内双重压力之下的创新之举。该制度脱胎于原有的死缓制度,同时为解决新形势下中国死刑适用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从宏观视角看,该制度的双重属性和符合逻辑的量刑思维进路之选择,于争论之理论中寻求优势理论,可为在微观视角下对该制度精细化解读奠定宏观理论框架。
简介:死刑适用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死刑适用标准不明确。从实体法上明确死刑适用标准是限制死刑的上策。两部刑法典对死刑适用对象都进行了限制,但仅规定了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纳入不适用死刑之列,但婴幼儿母亲、精神病人、生理上或心理上有重大缺陷的人并未被排除。应进一步扩大不适用死刑的对象范围,完善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的标准。
简介:隐私权的保护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在保护隐私权的同时如何兼顾其他合法权益,以实现权益平衡,是本文探讨的一个主要问题。文章拟从权利主体的角度以及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方面,分析对隐私权的限制问题,提出对隐私权保护的界限以供参考。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的各种权利的维护和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中,人的死亡权利伸张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但由于死亡权利本身的复杂性,致使在死亡权利的认识与实践上仍有许多问题悬而未决,需要我们深入的探讨。本文就着重从死亡权利的构成、维护与实现方面来认识什么是死亡权以及如何实现死亡权。
论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水平
爱国情感视野下公民基本权利探析
社会发展背景下新兴基本权利的形成与保障
论康德权利演绎的基本结构
实现“中国梦”要限制公权力,弘扬私权利
浅谈解答限制条件下同分异构体的基本思想
从天赋权利到社会权利--论格林的权利观
限制与超脱
历史性权利对海洋权利的影响——兼及中国南海权利主张
限制开空单
约法与自然权利的共谋——近代权利话语的“天路历程”
正视现实:一种权利观念的转变——读《权利的成本》
儿童权利的证成
给孩子失败的权利
论我国预备犯处罚范围之限制——以犯罪类型的限制为落脚点
认真对待文化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内容和消极权利性质——基于“文化宪法”视角的分析
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相关问题探析
论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标准
试论对隐私权的限制
人的死亡权利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