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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在我国劳动司法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国《劳动法》中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 60日的规定至此“寿终正寝”,完全被现有的仲裁时效制度取代。新的劳动仲裁时效制度不仅确立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而且对于时效的中止、中断以及延长有系统化的设计。现有制度解决了劳动者申请法律救济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其制度功能符合劳动法的宗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 标签: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
  • 简介:摘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在我国劳动司法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国《劳动法》中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60日的规定至此“寿终正寝”,完全被现有的仲裁时效制度取代。新的劳动仲裁时效制度不仅确立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而且对于时效的中止、中断以及延长有系统化的设计。现有制度解决了劳动者申请法律救济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其制度功能符合劳动法的宗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 标签: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
  • 简介:摘要 : 时效中断事由的设置应该符合时效的正当理由。我国对于时效正当理由的传统认识深受苏联民法学说影响,是多元的时效正当理由。此种学说并未脱离萨维尼 19世纪中期对时效正当性的认识。随着时效具体制度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时效届满的效力从胜诉权消灭到抗辩发生的变化、时效强制性的变化,时效正当理由和时效具体制度之间存在矛盾。为了去除此种矛盾,需在抗辩发生主义的基础上,重构时效正当理由,时效制度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免于不安定的法律地位,并在此基础上维护债之关系存续,体现了两种利益的协调。此两种利益在时效中断中,体现为权利行使型中断和债务承认型中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重构中断事由。

  • 标签: 正当理由 抗辩权发生 时效中断
  • 简介:摘要时效中断事由的设置应该符合时效的正当理由。我国对于时效正当理由的传统认识深受苏联民法学说影响,是多元的时效正当理由。此种学说并未脱离萨维尼19世纪中期对时效正当性的认识。随着时效具体制度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时效届满的效力从胜诉权消灭到抗辩发生的变化、时效强制性的变化,时效正当理由和时效具体制度之间存在矛盾。为了去除此种矛盾,需在抗辩发生主义的基础上,重构时效正当理由,时效制度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免于不安定的法律地位,并在此基础上维护债之关系存续,体现了两种利益的协调。此两种利益在时效中断中,体现为权利行使型中断和债务承认型中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重构中断事由。

  • 标签: 正当理由 抗辩权发生 时效中断
  • 简介:摘要《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部分,不仅确立并奠定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些基本的理念、价值取向,还充分构建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详细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为民法典后续的各分编内容提供了基本的体系和框架。自2017年10月1日,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也进行了完善和增补,延长了对诉讼时效长度的设置、明确了更有利于权利人的期间起算点、对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更详细、并且适当增减了一些特殊权利的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和增补,是法律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表现,有利于指导实践、保障权利。

  • 标签: 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 民事权利 民法通则
  • 简介:摘要诉讼时效是一种期间规定,对其性质的理解主要存在“胜诉权说”与“诉讼时效抗辩说”两种观点。应当认为“胜诉权说”不符合诉讼时效的本质规定,也不应当属于诉权的一部分,应当予以摒弃,“诉讼时效抗辩”体现了债权请求是一种相对,惩罚请求行使一方的同时,也能保护另一方的权利,达到法律平衡的状态,应当得到提倡。

  • 标签: 胜诉权 诉讼时效 诉权 抗辩权 法律平衡
  • 简介:摘要:诉讼时效是一种期间规定,对其性质的理解主要存在“胜诉权说”与“诉讼时效抗辩说”两种观点。应当认为“胜诉权说”不符合诉讼时效的本质规定,也不应当属于诉权的一部分,应当予以摒弃,“诉讼时效抗辩”体现了债权请求是一种相对,惩罚请求行使一方的同时,也能保护另一方的权利,达到法律平衡的状态,应当得到提倡。

  • 标签: 胜诉权 诉讼时效 诉权 抗辩权 法律平衡
  • 简介:摘要因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激发了许多新型融资手段,其中之一便是股权让与担保。对债权人来说,这一非典型担保在信用保证和风险降低上有着典型担保不能比拟的优势,其在实践中被应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近年,股权让与担保纠纷案件的增多,主要集中在效力认定的讨论上。本文紧抓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认定问题,分析让与合同的效力与效力的关系,以及论证认可其效力的理由。

  • 标签: 让与担保 股权 物权效力
  • 简介:实现担保案件中,适格的申请主体是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关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未明确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人是否属于实现担保案件适格申请主体,加之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缺少了登记制度所具有的公信力,使得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人属于实现担保案件的适格申请主体,这是因为《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则并未区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非讼程序的适用中允许有实体争议的存在、能够获得比较法上的支持。

  • 标签: 担保物权 动产抵押权 登记 申请主体 适格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即若因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由于赠与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赠与财产有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  赠与人承担瑕疵赔偿责任

  • 标签: 应承担 担保责任应 物瑕疵
  • 简介:摘要行为和债权行为是提及物权法尤其是权变动模式不可避免的一对概念。德国法上的行为无因性高度抽象概括出了行为(交付或登记)是权变动的手段而非债权行为(合同行为),有效的合同并不能导致权变动的发生。但是在我国应否移植该制度是值得研究的。

  • 标签: 物权行为 无因性 物权变动
  • 简介: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居住并没有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直接以居住权为名裁判案件存在不妥之处。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房制度新政,为民法典编专章增设居住提供了指引。居居住是为满足居住人生活居住需要而设立在他人房屋上的一项权利,具有用益权属性。国内外对居住是否写入民法,以及居住学理认识仍有不同,我国民法典分编草案将其纳入体系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居住涵义及适用范围已突破传统内容。解决传统与现代居住衔接与发展问题,在我国民法典体系框架内构建一个与现行《物权法》制度相协调,内容完备,具有中国特色的居住法律制度有其必要性。

  • 标签: 居住权 租赁关系 用益物权 立法构造
  • 简介:实现担保案件中,被申请人的异议不仅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亦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实证研究表明,被申请人主要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提出异议。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过于粗略,可操作性较差,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针对实现担保案件中被申请人异议处理的混乱状态,应准确界定实质性争议问题,规范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审查,明确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审查标准为形式审查,以确保实现担保被申请人异议处理在司法适用中的规范性、严谨性、一致性,确保实现担保审查制度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 标签: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异议 处理 实证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分置”政策传达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其中土地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民法典编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这一用益种类,无须改称为土地承包,也无须增设土地经营。现行法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已被界定为土地经营,如此,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仅限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承包农户。不同的流转方式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仅有出租(转包)、入股以及类似方式才能产生土地经营。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抵押权实现之时,只得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以土地经营的收益清偿债务。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 简介:金融服务创新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的质押担保,按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原则本不应具有效力,但却为司法裁判所尊重、认可。面对金融质押担保的创新发展,未来《民法典》编质立法应予以积极应对:改采创设自由主义的同时,坚持公示原则为债二分之结构性原则;"互联网+"时代应以登记作为质公示方法,并设立统一的、数据化的动产(权利)质押担保登记制度,登记是质效力的对抗要件;权利质的实现方式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以拍卖、变卖、折价为限。

  • 标签: 金融服务创新 质权 物权法定 物权公示
  • 简介:港澳管辖内地诉讼案件民事规定法院冲突香港内容摘要,一、内地和香港处理涉两地民事诉讼管辖冲突的规定(一),内地法院行使涉港澳民事诉讼管辖参照涉外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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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罗马法注重实际的适用问题,建立了完备的私法制度,对当时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可以说法学处于蓬勃发展的辉煌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极为系统的理论体系,该篇文章主要通过学习罗马法上对他制度的研究对他制度以及意义进行主要探析。该文分为两个板块进行论述,第一是对他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分别是役、永租和地上,第二是对其产生的意义进行简要阐述,以加深大家对他制度及其意义的理解。

  • 标签: 他物权 意义 权利
  • 简介:摘要居住问题可追溯至古罗马的人役,以解决无夫权婚姻下妻子和解放的奴隶的生存问题为目的。我国《民法典·编》(草案)对“居住’的设计存在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诸如“居住产生方式单一、居住权利益主体范围不明、房屋拆迁时居住人的补偿”等问题。

  • 标签: 居住权 法定居住权 利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