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我国多数特殊教育学校对智力残疾孩子的艺术教育的教学和审美评价有了足够的重视,对原有的艺术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改进和创新。对特殊教育学校艺术教育课教学以及审美评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对特殊教育学校中智力残疾的学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对残疾儿童虐待事件研究的一大争论,在于残疾与伤害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是残疾导致了虐待,还是虐待造成了残疾。尽管多数研究均表明,残疾儿童受虐待的概率远高于正常儿童,但也有文献指出两者之间并无显著性差异,残疾与虐待并不存在实质性联系,即便在持前一个观点的研究中,对于流行率的分析也并不一致。有学者指出,结果的差异来源于被试群体的选择以及信息搜集过程中的偏差。在不同的被试群体中,残疾儿童所占的比例存在差别,并不具备充分的代表性,因此影响了结果的推论。基本信息的缺失也是导致结果出现分歧的原因之一。这一方面是由于程序上的缺陷,如在对儿童伤害事件进行登记时并不要求记录儿童的残疾状况等基本情况,从而遗失了大量宝贵的信息;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记录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所致。因此,信息搜集程序的完善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显得必不可少。
简介:对于残疾儿童这类最困难、最脆弱的残疾人群体,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全方位维护残疾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益。目前对残疾儿童监护养育模式主要有机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公民收养三种模式。实践证明,残疾儿童的收养可为残疾儿童提供理想的家庭生活,是养育残疾儿童的最佳方式。为了帮助残疾儿童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让其在养父母的抚养教育下享受家庭温暖并得到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国收养法律制度对收养残疾儿童还专门作了例外规定。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残疾儿童的渠道,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收养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涉外收养法律法规为规范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提供了有效机制。无论是我国有关残疾儿童国内收养还是跨国收养的法律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与不足,亟待从实体与程序上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