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颁布以来一直受到学界的广发关注和讨论,其对一些重要问题所做出的抉择,必定对民法分则的编撰产生系统性的影响,文章主要从价值论、法源论、规范论、能力论等九个层面出发,对我国《民法总则》进行了一个系统性的评析。

  • 标签: 民法总则 评析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民法在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法帮助解决社会上存在的诸多乱象,更好的促进了社会的进步。民法一般为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本文将对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概念进行解答,指出随着时代的进步,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出现的不足,探讨更适于满足社会需求的民法

  • 标签: 近代民法 现代民法 平等
  • 简介:以狄骥的私法变迁理论审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发展的历史,虽然也存在他所提到的意思自治之限制、无过错责任以及对所有权的限制等法与社会现象,然而每世人瞩目的、构成当代中国民法发展主线的,并不是狄骥所说的私法变迁,而是私有财产保护或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和意思自治等私法愿则在中国民法乃至在整个中国法律制度中的逐步确立与弘扬。引起中国民法变迁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愿固是经济体制改革。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催生了私有财产保护或公私财产平等保护愿则;经济运行体制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催生了意思自治愿则。

  • 标签: 改革开放 民法 财产权平等保护 意思自治
  • 简介:Ⅰ本文的目的本文旨在探究,理解德国民法对于我国当下的民法解释学而言具有怎样的意义。①众所周知,1970年代之后,就民法领域里德国法与日本法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关于日本民法源自何处的讨论,以及关于在前述讨论中认为非以德国法为母法之处,德国民法理论该如何定位的讨论(此即立法者意思说与法律意思说之间的争论,与围绕所请母法中心主义[回归每法现象]所展开的争论),持续了很长时间。

  • 标签: 民法解释学 德国民法 日本法 现代化 70年代 民法理论
  • 简介: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10月1日起生效实施。其中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绿色原则”正式确立。“绿色原则”是我国民法典回应21世纪资源环境日益恶化这一时代特征的重要立法举措,也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重要创新。本文试就《民法总则》确立“绿色原则”的意义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绿色原则”等方面作初步探讨。

  • 标签: 民法总则 民事主体 绿色原则 生态环境
  • 简介:法理是法律据以建构或所取向之价值,从价值或功能的实质角度而言,法律概念常常负荷根本性或一般性的价值。法理存在于法律明文、存在于法律基础、存在于法律上面。从法理具体化下来的内容主要有平等原则、立法意旨、法理念、事务之性质——事理。法理之现代内容由公平扩展至效率与和谐,《民法总则》第1条关于立法目的以'和谐'概括社会主义之最终价值,扼要地将社会'和谐'与法律'公平'、经济'效率'相对应,充实现代法理的价值内容,以之为目标,逐步在实践中予以具体化成为现行实证的价值与内容。

  • 标签: 民法总则 法理 实证法
  • 简介:在成文法的法律传统之下,民法典常常包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密码,表达了一个民族对一系列关键问题的基本立场,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也不例外。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编纂的开篇之作,该法就如何看待人,如何看待家,如何看待社会,如何看待国家,如何看待自然,表明了立场和态度,展现了其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为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 标签: 民法总则 社会 国家 自然
  • 简介:民法总则》预示了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结构与风格,立法者对重大的体系创新似乎兴趣寥寥。实用主义的编纂思路要能确保实用,就应当聚焦于民法典作为私法基本法的体系整合功能。民法典内部的体系选择及其与特别民法的功能区隔,决定了民法典规则供给的大致范围。在此范围内,民法典体系整合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法者能否对既有的多重民事法源、尤其是大量民事司法解释的内容进行合理的清理与吸收。民法典的立法技术问题应当得到更多重视,尤其是必须考虑到绝大多数民法规范为任意规范和裁判规范的性质,恰当地配置完全规范和各类不完全规范,并改进规范表达,以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 标签: 民法典 法律渊源 司法解释 任意规范 裁判规范
  • 简介:民法典分则草案(一审稿)存在十个方面的问题:分则各编体系混乱;立法思想存在矛盾之处;某些规定背离民法原理;人格权编中的若干条文存在法政策上的错误;各编存在大范围的规范缺失现象从而导致规范容量不足;欠缺遗产债务清偿等程序性规范;许多条文存在概念不清和表述不当问题;在立法技术上过度泛化使用标准而非规则;存在大量无规范意义的"僵尸法条"。民法典分则的编纂应注重体系性、科学性,填补现行法上遗留的许多基本制度漏洞,且应注意与民法总则保持协调。

  • 标签: 民法典 物权法 债法 人格权
  • 简介:民法典各分编(草案)》8月27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

  • 标签: 民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 冷静 离婚 社会发展需要 第五次会议
  • 简介:唯物史观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是衡量和决定民事立法成败的基本标尺。作为民法典开篇的《民法总则》遵循了唯物史观,彰显了其科学性和先进性,开启了我国当代民事立法实践的新篇章。随着我国民事立法实践的深入推进,系统的、完整的民法典的编纂也必须自觉遵循唯物史观。民法典的编纂必须体现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保持法的相对独立性,形成立足于我国实际、展现时代特色、彰显民族特色、集统一性与科学性于一体的民法典,真正发挥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

  • 标签: 唯物史观 民事立法 民法总则 民法典
  • 简介: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是历史长河中的匆匆一瞬,是文明进程中的惊鸿一瞥。当然,这40年也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40年。

  • 标签: 人民法庭 记忆 改革开放 文明进程
  • 简介:计算机网络的存在和发展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提供了方便与支持,有一利也有一弊,在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作为重要社会资源的个人信息处于危险的环境中.针对这个问题,文章在阐述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以“王某与‘北飞的候鸟’网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为基本研究对象,具体分析网络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策略.

  • 标签: 网络个人信息 民法保护 方式
  • 简介:摘要刑法民法化是从西方流传到我国的一种理念,而且近年来受到的关注可谓是较为广泛,在我国刑法学界也颇有争议,而本文则是对刑法民法化趋势及具体体现进行了分析。

  • 标签: 刑法 民法化 趋势 具体表现
  • 简介:美国的公民法治教育因其卓有成效而备受关注,但目前国内关于如何在社区这一社会基本单位实施公民法治教育的研究并未全面展开。通过全面梳理、分析美国社区公民法治教育的经验,能够为我国社区开展公民法治教育提供有益借鉴。本文基于已有资料深入剖析了美国社区公民法治教育的历史沿革、支持体系与实践方式,结果显示:美国社区公民法治教育经历了从空白到再发展的过程,移民大量增加与国民认同成其触发点;追溯历史,韦伯、杜威等大家的哲学理论成其支持,而当今又有法律、政策、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上至州治理结构,下至实践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其独特之处,如法学院的社区法律诊所。最后,基于法学和教育学角度的解读,对我国开展社区法治教育提出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社区教育模式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 标签: 美国 公民教育 社区法治教育
  • 简介:法源是具备权威理由或实质理由的裁判依据,形成具备不同分量的法源位阶,分别指向依法裁判与正当裁判的目标。各法学流派依认定的法源不同而对“法”有着不同的理解,私法法源的社会理论基础是进化论理性主义与自生自发秩序,私法因包含阐明与未阐明两种正当行为规则而具有开放性特质。法源理论与民法方法论有勾连也有分工。罗马私法发展各阶段几乎涵盖后世知晓的所有法源形态,却最终衰退为法典编纂一种形式。《民法总则》第10条法源条款中的“法律”包含规范法源与准规范法源两大谱系以及具体规则与基本原则两种类型,“习惯”也应作弹性理解,习惯与习惯法只是程度差别。对于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则、基本原则、习惯等多元法源,需要建构起一套司法适用的步骤与方法。

  • 标签: 法源 习惯 习惯法 罗马法 《民法总则》第10条
  • 简介: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第142条中对于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则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并且基本形成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等解释规则,完善整合了以往通过《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对于意思表示解释的规定,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该条更像是各种解释要素的堆砌,并没有做到完善系统.在进行意思表示解释时,在照顾相对人的权益时,也应当顾及表意人.对于各个解释规则,在进行解释时要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使他们既做到相互检验,又能相互印证.

  • 标签: 民法总则 意思表示 解释规则
  • 简介:民法依其本质属性明显地区别于行政法,但因市场经济先天地带有弱点,如其自身无法阻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法适当介入,与民法衔接和配合势所必然,中国民法尤其如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物权变动与行政主管机关及其行为密切相关,但其中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确权,只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是行政合同,而是民商合同。建造建筑物需要行政法规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十分必要,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则取决于政府是否继续允许期房预售。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等合同,至少在目前还看不出不需要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某些合同的生效以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为法定特别要件,应予坚持。

  • 标签: 民法 行政因素 衔接 不动产物权变动 建造建筑物 合同生效要件
  • 简介:摘要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经济法基础理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各自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完善经济法自身基础理论、促进经济法与民法各自功能的充分发挥具有重要作用。

  • 标签: 经济法 民法 互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