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是规范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完善公共财政法律体系的需要。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需要探讨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最为主要的是首先确立该法的基本原则。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应当确立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公平、公开、法定这几项基本原则,并应当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体现出来。
简介:西方国家沿用已久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随着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确立,也将为我所启用。分税制下的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其政策性强.弹性大,运作灵活,要想发挥出已为西方国家证明了的宏观调节经济效应,在我国财政收支矛质比较尖锐,区域差异比较悬殊的背景下,其矛盾之多、困难之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正视国情,超前研究也显得尤为紧迫。对此,笔者认为,要想尽早、更好地启用转移支付制度,必须认真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具体可考虑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实行“五化”管理。一、规范化。规范化就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必须客观、有序。必须充分考虑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因素的各地方的行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