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我国对财税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推行了分税制。合理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相应建立了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制,分设了国家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税制的实施,使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保证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标志着我国地方税收体制建设迈出了开天辟地的第一步。然而,分税制的实施离规范化目标仍有较大距离,其理论尚需进一步研究,其实践尚需进一步改进。由于地方税收体系是一种集地方税税种、地方税归属、地方税征管为一体的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进行运作的税收体系,这在国外发达的分税制国家已成为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有地方税而地方税收体系尚不健全,因此,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看,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不仅关系到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关系到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简介:一、《清代地方政府》简介及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必要性《清代地方政府》一书是瞿同祖老先生写的关于中国清朝时期地方政府如何运作、处理地方行政的一部巨著,原书是在1962年以英文写就的,同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1〕出版以后获得国外学术界尤其是汉学界的一致推崇。书中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为我们展示出清代地方的司法、税务、行政、杂务等是如何在各种人员的配合下发挥作用的。清朝存在了二百多年,其中历经康雍乾盛世,其存在时间之久,曾经之繁荣必然有赖于地方政府职能的充分合理运作,其地方政府运行的逻辑必有值得现代人借鉴之处,地方制度之利弊,当引起我们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