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最新修订的我国《立法法》对中央层面授权立法的修改完善相比,同样在此次修法过程中新增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规定尚未受到学界的足够重视,将后者解释为地方层面的授权立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从规范结构上来看,两处条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地方各级人大享有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而非派生自全国人大,其向同级地方政府的授权立法不会构成转授权。我国《立法法》第82条第5款和第6款的体系位置进一步为地方层面授权立法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必要性。央地两级授权立法在授权事项、授权期限、授权结束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区别。有必要借鉴中央层面授权立法的具体实施规则,实现央地两级授权立法的体系性规制。
简介:彭真在主持新中国的民事立法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起草思路,开创了现代立法活动的社会主义生动实践.在效果上,不仅丰富了新中国的民事立法理论,也对新中国的民法起草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他通过在民事立法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很好的平衡了民事立法民主化与科学化之间的关系;强调法制史和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提出民事立法中对于古今中外的经验,不能轻易忽略和否定,要认真研究、合理吸收;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处理好民事立法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群众传统风俗习惯和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关系.他还提出要正确认识民法典起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避免了工程立法和政绩立法,其“功成未必在我”的政治胸襟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