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掌骨骨折的形成机制,为掌骨骨折致伤方式的法医学推断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对27例致伤方式明确的掌骨骨折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对不同部位、性质的掌骨骨折结合其致伤方式进行损伤机制分析,并分类统计。结果诸掌骨中以第5掌骨骨折最为常见。就部位而言,又以基底部骨折最为常见,多见于间接暴力传导作用所致;其次为掌骨颈骨折.往往为纵向暴力作用所致。常见于攻击伤、撞击伤;掌骨头骨折常见于握拳时暴力直接打击所致;掌骨体横行或粉碎性骨折为直接暴力作用所致.斜形或螺旋形骨折多为旋转暴力作用所致。结论根据掌骨骨折的部位、性质,通过分析其骨折的形成机制,可以推断其致伤方式,从而为司法鉴定提供有力证据。
简介:凯尔森与施密特的论战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论战。对论战核心争点即对“谁应该成为宪法的守护者”之理解必须以理解双方的“宪法”概念为前提。两位宪法学家对“宪法是什么”这个宪法学元问题的立场不同直接影响着他们对“谁应该成为宪法守护者”的回答。凯尔森从纯粹法的规范层级理论视角界定宪法的规范本质与合宪性问题的规范内涵,在此基础上论述建立专门宪法法院是实现合宪性保障的最科学的司法技术机制。施密特从政治宪法概念出发,将宪法界定为确保政治共同体生存自保的政治决断和体现人民统一意志的政治状态,并认为在议会散失国家统一意志形成功能的情况下,高度政治性的宪法争议只能交由人民直选的国家首脑行使才能确保宪法的正当性基础。凯尔森与施密特宪法思想在认识论与方法论意义上都包含了真理颗粒。但是,如果从现代宪法革命勘定的价值内核着眼,两者的宪法概念都排斥个人自由与天赋人权对于宪法的内在规定性与构成性意义,因而偏离了宪法最重要的价值基准。这是我国在借鉴他们宪法的理论时需审慎评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