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4 个结果
  • 简介:<正>占有,就是指民事主体对财产(物)的实际控制,它既是一种事实也是一种权利。占有可以是所有人占有,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占有。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两种情况:当事人的行为(除占有人行为外还应包括转让人行为)有法律根据的为合法占有,没有法律根据的即为非法占有。在非法占有里面,根据占有人在实施占有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同,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非所有人占有中的非法占有,但又是非法占有中的善意占有。所谓善意占有,纪元前后帝国时期的罗马法是这样解释的:凡自信本人有正当权利而实施的占有行为,

  • 标签: 善意占有人 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占有 恶意占有 非法转让 法律根据
  • 简介:票据善意取得有利于保证交易安全,体现票据功能,发挥票据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因此,确立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世界各国票据立法的一个趋势。我国《票据法》从条文规定的反面解释中承认了票据善意取得制度,但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因此有必要对票据善意取得进行分析和探讨。一、票据善意取得的概念与特征票据善意取得不是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而是从票据法的有关条文中概括出来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汇票持有者因任何原因失去其汇票时,其已依前项规定1对该汇票证明其权利之持票人,除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外,不负放弃此项汇票之责任。”我国《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 标签: 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受让人 票据法规定 重大过失 让与人 《票据法》
  • 简介:《物权法》第106条将“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作为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表明立法者更侧重保护所有权人的利益。“合理价格”是指区间价格而非一个特定价格。“合理价格”要件化的立法同我国“零售式”的立法体例、立法者拟借助法律规则提升民事主体的道德水平的目的以及公权力的管制意图密切相关。其因无法对“合理价格”进行精准定义,导致了司法适用的混乱和法律解释难题,同时,违背私法自治原则、善意取得制度的宗旨以及生活现实。

  • 标签: 善意取得 合理价格 构成要件 有偿
  • 简介: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依学界通说,该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

  • 标签: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受让人 无权处分 转让人 动产所有权 返还请求权
  • 简介: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的财产,人格财产作为一类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特殊财产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从充分地保护人格财产所彰显的人格利益和精神价值考虑,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人格财产若因各种原因丧失了人格利益或者人格利益已降低为次要利益,则其与普通财产无异,可在符合善意取得各项要件时予以适用。

  • 标签: 人格财产 人格利益 普通财产 善意取得
  • 简介:我国《物权法》对于动产善意取得例外情形的规定规避了盗赃是否适用该法,而把该问题的解决让渡给了刑法。作者对动产善意取得的例外规定范围、原权利人的回复请求权期间及有偿回复问题进行了探讨。

  • 标签: 善意取得 有偿回复请求 回复请求期间
  • 简介:浅谈善意取得财物的法律适用孙著国善意取得财物,是指财物(动产)占有人非法将其占有的财物处分给第三人,而受让人取得该项财物时是出于善意,并支付合理的价金,从而取得该项财物的所有权或其它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 标签: 善意取得 受让人 原所有权人 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人 非法转让
  • 简介:现行《物权法》第106条和《合同法》第51条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存在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前后立法衔接的矛盾,并在理论上避免逻辑断裂,就必须将无权处分合同认定为有效。应该在肯定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基础之上,分析立法缺陷,对合同效力重新认定,促使两法衡接。

  • 标签: 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 物权变动
  • 简介:<正>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取得动产所有权为目的,善意接受了无处分权人让与的动产,而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它是民法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入研究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有助于建立和健全我国民法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稳定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 标签: 善意取得制度 动产所有权 善意第三人 善意受让人 交易安全 法国民法典
  • 简介:在格式条款的纠纷解决中,“善意”和“显失公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美国的成文法和判例法虽然明确承认这两个概念,但一直未将其具体化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而且因对其含义缺乏共识,所以合同法的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另外,“善意”和“显失公平”之间的关系也很少有人论及,同时建立在法律吸收、法律解释和具体限制基础之上的可执行性问题,也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 标签: “善意” 格式条款 美国法 可执行性 显失公平 法律解释
  • 简介:票据的善意取得,通常是发生在善意取得者从无权利人手中受让票据的场合。但是除了让与人为无权利人以外的情形,如让与人为无票据行为能力人或者让与人欠缺票据行为代理权的场合。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理论上如何解释?本文将以中日票据法为对象,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此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 标签: 善意取得 无权代理人 无票据行为能力人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 简介:是否应对善意在先使用的商标进行保护,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在奉行商标注册主义的国家,因现实中确实存在在先使用的商标与在后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从而有被指控侵犯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为阻却这一可能性,以表彰在先使用者付出的劳动,就有设立商标先用权的必要,因此,对善意在先使用商标的保护有其正当性。如果将商标注册原则的适用绝对化,在先使用人仅仅因为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与在后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就不能正常使用商标,这对在先使用人是不公平的。建议第三次修订后的我国《商标法》应确立善意在先使用商标的法律地位,增加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保护。

  • 标签: “杜家鸡”商标侵权案 商标先用权 《商标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