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医疗侵权是民事侵权责任中的一个特殊部分,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均是基于医疗活动中的诊疗行为过错所产生,医疗事故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代名词.故两者没有大的区别和矛盾,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应保持一致性,不应当有二元化的解释.医学专业的特殊和复杂决定对医疗行为的鉴定,不管鉴定机构由哪个部门管理,都应当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学专家和法医共同参与,组成医疗过错的专门鉴定委员会,而不是由社会上随意的鉴定机构承担.在医疗侵权案件中不能单一的强调医院的举证责任,还应考虑患者一方的配合完成举证.知情同意权应当归属于民法讲的人格权的范围,侵犯知情同意权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精神赔偿的司法解释承担责任.
简介:计算损失时,专利法仅考虑“实际损失”与完全赔偿原则出入较大,解释论上应作扩大解释;立法论上对于许可费损失等非难以量化的间接损失在加害人有故意的条件下,应纳入赔偿范围.对于规模经济带来的益处等特别遥远、发生概率较低的潜在损失具备悖俗和故意两个要件亦应考虑.证明因果关系时,勿强求流失利润与销量间高度因果联系之证据;但确定预期利润损失时仍应采“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适用获利法时,法院可调取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间接确定;专利权人营销能力和制造能力不足以达到侵权专利实施品数量时,要减少利润的核定.适用法定赔偿时可依数量、加害行为、侵权行为人、主观状态细化并参照损失法上的不同法益位阶酌定损失.
简介:摘要当前,医疗侵权诉讼案件较多,往往给医院能带来较大损失,恰当应对可减少医院不必要的损失,提出尽可能减少诉讼原则,以及诉讼不同环节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