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行为效果、规范逻辑、规范目的,民法规范可分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以及宣示性规范。对强行性规范的分析,需要结合强行性规范所具有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内容进行综合探讨。依据该种标准,文章将该规范分为指导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可以分为补充性任意规范与解释性任意性规范,法国的补充性规范等同于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是许可行为人从事某行为的规范。许可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不同,因在许可的范围之外,是法律所禁止的内容。宣示性规范,是并不具有明确的命令模式与行为效果的规范,该种规范是其他规范乃至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该种规范经常以不完全法条的形式出现。
简介:2016年7月20日,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提出检察监督体系的概念。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监督体系,11月16日,由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官协会、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的第七届刑事诉讼主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刊特邀部分与会代表,就如何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四化”建设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简介:现代民航强国,呼唤现代航空法治.中国《民用航空法》自1995年颁布至今已实施20多年,在此期间,国内外航空运输实践已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民用航空法》为核心的中国现行民航法律体系面临过时滞后、漏洞迭出的困境.在国内外航空运输飞速发展和国际立法人本化发展背景下,中国《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和完善应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区域以及欧美等航空强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有益成份和先进经验,在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航空公约的法律体系框架下,尽可能保持与国际通行作法相一致,及时修订和孙充其法律原则以及具体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实现中国《民用航空法》的现代化和一体化,更好地促进中国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和推进全球航空秩序的治理和变革.
简介:集体林作为具有巨大战略意义的森林资源,其林权制度的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亦有着深远的影响。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却被罔置于民法思维与物权化的迷思之下,将森林、林木、林地等视为掘取经济价值之'物',而忽略了对其作为环境要素所独具之生态功能价值的关注。因此,如何在可持续发展的思维之下对林权制度改革建构一条衡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在分析了2008年以来本轮林改的背景以及'林权'这一语汇法律表达的政策性之殇与物权化之困的基础之上,探讨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法理依据,进而提出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路径的建构模式。
简介:<正>传统合同理论以意思理论为基础,将合同拘束力建立在当事人的意思之上,此为追求合同实质正义的结果,但是在具体运用时,由于实证主义的影响,无论是大陆法系合同法还是英美合同法均以形式化的法律规则作为判断当事人意思的标准。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日益信息化和复杂化,合同有时不再需要复杂的缔约过程。例如,在消费者合同领域,"磋商"常为定型化合同所替代。并且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合同的缔结也变得更加的容易。在许多合同领域,EDI(ElectronicDateInterchange)正代替书面合同成为主要的合同缔结方式,坚守传统合同拘束力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现代合同立法在合同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