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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美国的政治学说中,习惯上几乎都把三权分立当作是一种主要的立宪原则。美国宪法最杰出的解释者和制订者之一麦迪逊(美国第四届总统)写道:"在我们的宪法中,在任何民主的宪法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宪原则莫过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原则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被认为是保证"有限统治"、联邦制、"法律至上"这样一些政治哲学和法

  • 标签: 三权分立学说 相互关系 国会议员 资产阶级 行政权 美国总统
  • 简介: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

  • 标签: 档案管理办法 高校档案 有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教育部
  • 简介:家事纠纷因其兼涉财产和人身关系,兼具私益性和公益性的特性而有别于一般民事纠纷。为满足当事人的权益诉求并达到家事纠纷解决的主要目的,美国纽约州家事法院在其演进的过程中发展了一系列适用于家事纠纷解决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以实现家事审判的专业化。考虑到我国现有审判体制的局限性,在探索建立符合家事审判理念和特征的家事审判体制时,可借鉴美国纽约州家事法院的专业化模式及其改革思路,对审判模式、司法人员构成、诉讼程序、家事调解、多元化协作机制等方面作出调整。

  • 标签: 家事审判 家事法院 家事诉讼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 简介:管制无疑在某方面是对天赋自由的一种侵害,但当少数人的天赋自由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安全时,这种自由必须由法律加以限制.立法者为防止"火灾"向银行传播而建立一系列"墙"正是对天赋自由进行合理限制的表现之一.[1]--亚当·斯密

  • 标签: 美国 《联邦储备法》 金融混业经营 银行关联交易 法律制度 中国
  • 简介:一、背景传统宪法理论认为,宪法是公法,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家庭法是典型的私法,调整私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二者似乎不会产生交集。但二战以后,这种公私二元分立的观念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的摒弃。无论是德国的“第三者效力”理论还是美国的“政府行为”理论抑或日本的“统治行为”理论,虽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有别,但无一例外地强调宪法对私人领域的介入。

  • 标签: 美国宪法 家庭法 判例法 传统宪法理论 政府行为 私人领域
  • 简介:凯洛案后,美国联邦政府和大部分州政府通过立法与司法等活动,来限制经济发展型征收活动,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免受国家征收权的侵犯。但由于经济发展型征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实际上,此类征收在美国仍大量存在。这种矛盾现象主要是由美国社会对经济发展型征收的担忧与经济发展型征收的客观需要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我国目前也存在类似的矛盾,因此,需要比较我国与关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相同与差异之处,确定我国经济发展型征收的要求,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免受不当征收的侵犯。

  • 标签: 经济发展型征收 立法限制 现实成效 中美比较
  • 简介:2015年《行政诉讼法》迎来了立法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围绕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两审程序、与复议的衔接、救济方式及应否设立行政法院等诸多问题,学界与实务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立法寄予厚望。立法机关吸收了部分提议,着力于解决"立案难,受理难,判决难"等突出问题,尤其在立案程序等问题上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此外,在探索异地管辖、跨区域法院等专门法院的问题上也预留了空间。新法实施一年以来,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但囿于诸多因素的局限,修法仍保守,在诸多问题上并未清晰彻底的做出回应。本期所组的四篇稿件,所涉及的多是这类悬而未决的话题: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何为"利害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亟待进一步探讨;在临时救济机制上,"先予执行"机制仍有待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作为平行的两种救济制度,其制度设计的区分度与衔接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明晰化;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新规定,是否经得起理论上的拷问以及为实践所接纳,仍有待于验证。修法一年以来,我们可以感受到行政诉讼制度在整体上的向好发展,但深究之下仍留下了不少遗憾。制度的变迁与新法实施的经验,必然会引发对基本理论展开新的探讨,而对域外制度的研究则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

  • 标签: 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制度 立案程序 行政法院 复议机关
  • 简介:<正>一、绪言在当代纷纭复杂的美国社会中,每个人从出生至死亡,一生中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并受到法律或法律制度某些方面的影响:结婚、离婚、死亡、书面遗嘱,买卖房产,同政府机构的争议,消费者问题,侵犯宪法权利,或侵犯“经过与日益庞大的政府,公司企业,慈善机构和各类组织的斗争

  • 标签: 法学教育 慈善机构 法律工作者 等级制度 法律制度 宪法权利
  • 简介:中国《民法通则》研讨会于1987年10月2、3日两天在美国著名的杜克大学法学院举行。中美法律专家、学者学生数十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杜克法学院欧中坦(Olko)教授主持,卡灵顿(Carrington)院长致开幕词。他希望并表示,中美法律交流应得到广泛的发展。应邀前来参加研讨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佟柔、副教授赵中孚、讲师暨博士研究生王利明、博士研究生方流芳在会上分别做了题为《民法通则的起源,特性及

  • 标签: 法律系 杜克大学法学院 民法通则 佟柔 博士研究生 杜克法
  • 简介:大学期间公民受教育权的性质是学习自由,区别于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的教育公平理念。这一自由与从属于大学自治范围的学校管理权及惩戒与处分权存有一定程度的冲突。大学在行使惩戒与处分权之时,应区分两类行为。对与学生学习有关的行为,学校的自主管理权较大,但须在实体上符合比例、程序上合法;封与学生学习无关的行为,学校的自主管理权较小,须根据行为的性质区别对待。其他属于一般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大学生同样享有,否则,高等学校封这类行为做出的退学处分就是既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

  • 标签: 受教育权 学习自由 大学自治 管理权 惩戒权
  • 简介:关于拒绝交易,欧盟、美国的司法救济没有本质差别。至于捆绑,美国要求微软隐藏被捆绑软件的图标;欧盟要求微软提供删除多媒体播放器源代码的视窗版本,但仍允许销售提供捆绑播放器的视窗版本;韩国除了采用类似于欧盟的救济以外,还要求微软在视窗操作系统中安装辅助软件,以方便用户下载微软竞争对手的软件;在针对微软IE浏览器与视窗的调查中,欧盟迫使微软承诺在视窗操作系统中设置选择屏,以便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比较而言,欧盟2004年的救济比美国的有力,韩国的救济比欧盟2004年的救济又更进一步,而欧盟2009年迫使微软在视窗中设置选择屏足迄今为止解决软件捆绑最彻底的救济手段。

  • 标签: 微软 滥用支配地位 拒绝交易 捆绑
  • 简介:2004年8月20日,本刊编辑王申与来华访问的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七巡回法院高级律师AlanW.Lepp先生就我国的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近年来,中国的司法改革不仅引起了国内法学界的高度关注,也吸引了国外学者的注意,相同的兴趣引发并深化了本次讨论。

  • 标签: 中国 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 司法公正 司法效率
  • 简介:2007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案的终审判决,体现了公民诉讼制度的立法本意。该案进一步明确了公民诉讼的性质,肯定了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公民为适格的原告,降低了原告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负担,淡化了因果关系要求。借鉴美国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相关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权利,是我国有效治理污染的唯一途径。

  • 标签: 公民诉讼 环保公益诉讼 “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案
  • 简介:罗伊判例:关于司法和政治分界的争辩———堕胎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司法解释方流芳导言(一)在美国200多年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判例象联邦最高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1973年的Roev.Wade〔1〕案(以下简称:罗伊案或者罗伊判例)那样,在整...

  • 标签: 罗伊判例 最高法院 大法官 隐私权 修正案 法律解释
  • 简介: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为金融创新领域法律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功能研究提供了实证材料,金融创新领域法律制度没能有效发挥风险防范和控股功能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法律责任制度安排不合理。完善金融创新领域法律责任制度应包括:重回适度监管的立场,引入风险、收益与责任对称的理念,建立行为~风险~责任的模式,建立金融创新产品加重责任制度,扩大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 标签: 金融创新 法律责任 次级贷款危机 金融监管
  • 简介:<正>婚姻是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维系其最稳固的基础是婚姻,而婚姻的基础自然是夫妻间相濡以沫,同舟共济的真挚情感。

  • 标签: 和好教 长春市 教育学校 法院 当事人 法官
  • 简介:<正>各国传统的买卖法几乎一致认为,受盘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发盘(offer,又称为发价)才构成接受(acceptance,又称为承诺)。英美法称此为镜合原则(mirrorrule),是说发盘与接受必须一致,如同照镜子一样,必须重合,而不能重影。有条件的接受发盘,或更改发盘的部分内容后加以接受,在买卖上都不发生接受的效力,而构成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还盘消灭原发盘,构成新发盘。接受必须无条件,这是个传统原则,但是在当

  • 标签: 发盘人 接受 受盘人 新增条款 合同成立 合同条款
  • 简介:分析先例推翻与制度变革之间的关系,探讨推翻先例的论证能否用于分析制度变革的正当性,解读美国最高法院2018年6月判决的Janus案和Wayfair案,从制度变革的角度总结美国法院论证推翻先例的正当性理由,借鉴上述先例推翻的论证,尝试分析制度变革的正当性理由。法院意见对于推翻先例进行了全面的论证,提出了先例论证质量、先例确立规则的实际可行性、先例与其他相关判例的一致性、先例确立后的发展、对该先例的信赖利益五个考虑因素。虽然先例推翻与制度变革具有很大的区别,但其论证框架与具体理由值得借鉴,在制度变革正当性、合理性论证方面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 标签: 制度变革 先例推翻 信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