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如何体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其治?《消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简介:<正>法律赋予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作为青少年来说,也有与自身的身心特点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更加广泛.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青少年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对青少年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普法教育的开展,使得更多的青少年懂得了自己享有那些合法权利,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理直气壮地进行维权斗争.但是,对于那些犯有各种各样罪错的青少年,对自己是不是还有合法权益,具体有哪些权益是法律确认的,还能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却是不太了解的.
简介:【摘要】:性侵害是一个敏感且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预防性侵害不仅需要学校、教师做好性教育,更要求社会、政府基于保护和政策支持。本文教师立足农村,着眼于对特殊群体学生开展有效预防性侵害策略探索,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简介:摘要班主任与孩子们的沟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班主任与学生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好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手段,是教育学生的有效方式,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班主任在教育过程中要用关爱、尊重、理解、欣赏的心与学生进行心灵交流,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指导自己的行为,促进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