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权在环境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中曾备受关注,但并未形成具有合理内涵与说服力的理论体系。民法领域将环境权作为一个后起的概念,重点在于以人格权为切入体现民法对环境问题的兼容,其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权利边界的相对性与不确定性是制约环境权理论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为解决该问题,应将容忍义务作为与环境权对应的义务范畴,并对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容忍义务进行形式上的扩张与实质上的限缩。对容忍义务形式上的扩张,主要表现为容忍义务的主体扩展与价值转型,使其在适用范围上与环境权相匹配。对容忍义务实质上的限缩,主要是指将确定容忍义务限度的依据由发生物质性损害收缩至对精神层面环境审美诉求形成明确影响,并以此作为环境权权利边界的基本参照。
简介:一、前言2008年金融风暴发生之后,许多批评的意见都认为这是现代金融资本主义的警钟。而作为始作俑者的众多巨型金融机构,也都被认为从根本上需要全新且大幅度的规制,才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再度发生。然而,正如同许多指责观点背后所指出的那样,为何精熟于金融操作的各大金融机构,会在2008年的风暴中疏忽至此,而无法预见或避免类似规模的灾难?作为第一线的金融机构的管理阶层是否、或为何欠缺他们应该有的注意?以及主管机关对于现代巨型公司的监管到底有何欠缺?这些问题一直是人们在对金融风暴进行反省时无法回避的基本课题。换个角度来说,所有对于未来的论述,都必须从当下和过去开始探讨;对于金融风暴的宏观上的理解与预防,也必须从构成经济活动主体组件的公司所面临的管制形态开始,搭配对微观上现代公司法中构成最基础限制的董事义务的深入分析,才能知道问题的正确走向。这构成了本文从董事的注意义务出发进行分析的基本原因。
简介:国内学者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评价指标、均衡度的测量及促进均衡发展的措施等开展了大量研究。对这些研究进行梳理发现,已有的多数研究简单将义务教育均衡内涵等同于资源配置均衡,并以此界定来选择评价指标对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进行测度和提出政策建议。本文认为,资源配置均衡不等于教育结果均衡,已有研究是有缺陷的。今后的研究应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含义明确界定为义务教育结果均衡,弄清教育资源与教育结果间的关系,寻找达到一定教育结果的最优资源配置组合,并运用多种方法估算达到一定教育结果所需的教育成本。在此基础上,构建'需求导向'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
简介:摘要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人与人之间更多地体现为名誉、地位、金钱的关系,职业中学的学生普遍缺乏爱心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学校教育的首要工作,德育应该成为培养学生爱心的主阵地,班主任有责任让学生明白,“爱”是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家长、社会有义务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学生才会懂得爱、享受爱、释放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