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中央分成部分主要按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这是刚刚出台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的重要内容。这是三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的重大调整。按照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同时,根据各地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相应细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同时,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通知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负责征收,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简介:一、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核算制度的沿革(一)计划经济与土地使用权核算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使用的土地均采用征用、划拨方式。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当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均计入与土地相关的地上建筑物的价值。土地不单独计价核算。后来,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少数企业将依法占用的土地单独估价入账。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1993年至1995年全国性的清产核资。企业全部按财政主管机关(或国有资产主管机关)的文件规定。将依法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国土部门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基准价的50%估价入账.也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简介:十月革命之后,苏俄为应对复杂纷纭的国内和国外威胁,巩固新生政权,维护农民利益,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在列宁领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政策,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做了细致的探索,在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构建方面也做了有效的实践;然而,发生在同时代的中国,随着内战的爆发,在中国共产党党中央的指示下,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同志紧急召开西柏坡土地会议,进行了浩浩荡荡的土地改革,制定了土地纲领,允许土地典当、转让、出租等,成立了贫农会、基层人民法院等机构,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和物资基础。苏俄和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土地政策在发生的背景和内容上具有共性,而且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是对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推动了农村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对当今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土地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为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因此,值得我们去研究。
简介:我国现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免存在一些弊端.为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城镇国有土地资源,建立公平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有必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改革,真正做到地尽其利,地利共享.
简介:<正>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以来,促进了土地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调节了级差收入,平衡了经济发展,建立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新的税收制度,但随着上海经济的快建发展,土地的需求正逐步上升,土地的有偿供给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价格与日俱增。但由于工商业发展不平衡,土地环境效益、基础设施等不同,使土地的使用效益、区位效益差距拉大,级差日益明显,以致土地使用税的某些规定已显得不尽合理,从而影响了土地使用税的调节作用,因此,需要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逐步完善。──土地地段等级制不合理。目前,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但由于土地使用税税额偏低,级差过小,已不适合上海土地级差的实际情况。上海把土地按区域分为八个等级,以每平方米计算,市区特级为7.50元,一级6.50元,二级5.50元,三级4.50元,四级3.50元,五级2.50元,六级2元,县城、建制镇1元,崇明县堡镇0.50元,每级税额相差1元。这一征收标准无论是上限还是下限都明显偏低,不能
简介:摘要: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并创新相应的制度至关重要,需要不断的深化农村地区的土地机制改革工作,并补充完善各类承包权的权能,使得土地经营权处于一种放活的状态,将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延长30年的政策更好地落实下去,推行三权分置制度,使得乡村地区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变得更高,构建合理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机构。采取多元融合式,达到利益共享的状态,让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保持一种良好的衔接状态,最大限度的提升农业实际的发展品质以及效益,逐渐地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机制改革工作的开展,让其治理能力更具现代化的特性。设定好改革创新工作的路径及时间表,让集体经济变得更加的强大,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