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署名权的法律意义之一在于明确作品的权利归属、维护作品创作的特定风格。冒名侵权作为一种新的侵权形态,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主观上的故意性、侵权对象的特定性和行为上的隐蔽性等特点,其实质是以不知名的某特定主体的姓名或署名(与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署名完全相同)冒称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署名发表、出版、复制、销售作品的侵权行为。冒名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知名作家权利受损事实的存在、以知名作家为侵害对象、隐性的外在冒名行为和有冒名的故意等几个方面。现行著作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有其不周延性,只有建立和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充实现有的著作权法规,增加作者或著作权人署名的特定附随义务,才能有效地防止冒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知名作家的署名不被冒用,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潜能的充分发挥。
简介:<正>去年国庆,西海固大地成熟收获的季节,编辑部策划于今年第一期刊发原州区文学作品小辑,同仁唇齿间流露出一串熟悉的名字:王怀凌、赵宗民、程耀东、林混、牛红旗、殷高、王永玮、张家传、杨春晖……跟着,同样熟悉的面孔就清晰在眼前,这些面孔似乎又演绎成一份特别的档案呈现出来:永远忙碌但永葆洒脱的书记、镇长王怀凌,瘦瘦弱弱的乡镇干部林混,疏于打理边幅的教育局干事赵宗民,风风火火闯九州的程耀东,驾着轿车卖着摩托的牛红旗,整天周旋于一群孩子间的杨春晖……之所以说这些名字和面孔熟悉,一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性质,需要常常和他们打交道,更是因为这些属于西海固,属于原州区的名字,因为他们的文字,近些年来不仅仅活跃在出生和生活的地方,而且迈开脚步,以相当大的文学实力踏上了更为遥远的文学之旅,在更为宽阔的领域,有声有色地渲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