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论断、新举措、新观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加快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适应我国法治建设从器物到观念的转变,我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领导干部应正确处理好党法、权法、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同时从树立法治理念、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标准等方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简介:实践思维方式是由马克思开创的基于实践“解释世界”思维路径与回到实践“改变世界”思维路径的统一,是一系列方法与形式的统一。以实践思维方式来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问题意识与创新路径,首先就有一个研究者必须自觉地由原有的传统思维方式为主导向实践思维方式为主导的转型问题与运用问题,特别是研究者必须着力开拓新题与创造新思。中共中央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而集中提出的“四个分清”问题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实践思维方式。中共中央系统提出的“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三个解放出来”、“三个贴近”、“两个立足”、“四个创新”等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都十分明显地体现着实践思维方式。运用内在于实践思维方式中的相关思维方法与思维形式,从中观或微观到宏观或整体上来检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现状中“问题意识”中的难解问题与“创新路径”中的短路问题,有些重大问题亟待认真探索,有些不当看法必须给以驳斥,前者有哲学中的以人为本命题的掌握问题,后者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组成部分的掌握问题等等。
简介: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列为民族地区实施"文化强区"战略的首要任务,这既体现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也符合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实际。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为使这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探索建构长效机制。
简介:政治合法性分为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两个基本的研究范式。政治合法性的规范主义范式强调政治秩序的“价值”而非认同的“事实”;而经验主义范式则强调,由于无法证明价值体系以及价值体系之间所存在的冲突关系的真实性,所以在合法性问题上没有真理可言,只要政治共同体成员在忠诚的基础上对政权能够支持,就有合法性,而不管政权的性质如何。从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拥有巩固其执政地位的坚实基础。但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巩固其长期的执政地位,必须在规范和经验两个方向上做出努力来获得更深刻的执政合法性。因为从短期历史来看,通过政治社会化的过程,由经验的政治认同获得的政治合法性是非常有效的。但是从长期历史来看,规范的政治合法性对巩固执政地位具有更持久的支持力。
简介: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这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战略规划赋予南通的城市定位。按照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定位,南通制定了“时间表”、“线路图”,并已进入建设的关键阶段。在此关键阶段,尤其需要法治为其提供制度依据和环境依托,作为以法助推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法治思维势必将贯穿于南通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的全过程。文章从法治思维提出的背景及内涵入手,分析其与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的关系、作用,提出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是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依法加快南通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政府转型,将南通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简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成为了法学院系的时代责任。然而,传统法学教育侧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解,缺乏对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了"两型四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以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通过构建课程体系科学化、教学手段多元化、师资结构复合化、实践环节实战化的运行框架,全方位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打造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于一体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在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学生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学科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