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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根据宪法、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此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又两次对国务院进行授权。第一次是1984年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第二次是

  • 标签: 国家立法权 立法体制 立法法 制定法律 制样 地方性法规
  • 简介: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不仅是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巩固林改成果的法律保证,关系到林业是否持续发展、农民是否得到实惠、林区是否实现和谐。2009年11月25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将为我省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构筑一个基本的法律依据。必将对我省乃至全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 标签: 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立法 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改革工作
  • 简介:湖南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内陆省份,有一个自治州七个自治县一百个民族乡,还有九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总人口半数的县(区).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湖南省少数民族人口为657.5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21%.如何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为促进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法制保障,值得思考.

  • 标签: 湖南 民族立法工作 民族区域自治法 经济建设
  •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2009年是实现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一年。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对立法工作提出了不少新课题新要求,立法任务依然繁重。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地方的贯彻实施,保障和促进地方的大开放大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 标签: 地方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家法律体系 胡锦涛总书记 改革开放 地方性法规
  • 简介: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应引起广泛关注。湖北省高温劳动保护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在高温天气认定标准、健全高温津贴发放制度、完善劳动监察制度和规范惩罚救济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为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 标签: 高温劳动保护 价值 立法
  • 简介:由于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未真正确立,加之受传统核心刑法以处罚实害犯为中心的思想影响,我国现行刑法在总则中对危险犯的设置与认定缺乏明确、合理的规定,应作出相应的调整与修改。在刑法的立场上,应当将犯罪结果(客观危害)明确化为实际损害与危险,并以这样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成立的基础,实现犯罪的客观化与实质化,从而奠定刑法的客观主义基本立场;在刑法模式上,我国刑法总则应当实现刑法模式的转型,将核心刑法发展为以实害犯与危险犯并列的二元刑法;在刑法具体理论上,应当分别对犯罪的概念、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中止等概念与理论进行修改与调整;在刑法修辞学上,应当剔除“损害”、“危害”这样含义模糊不清、立场不明确的词语,应当替换为含义清楚、立场明确、操作性强的修辞。

  • 标签: 刑法总则 刑法客观主义 刑法模式 危险犯
  • 简介:施行了6年多的《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自《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2014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废止。这标志着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工作进入全面法制化阶段,由“市管”变为“省管”。

  • 标签: 昆明市 云南省 立法保护 水源地 保护条例 保护工作
  • 简介:自从1980年10月6日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已废止)以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立法权,30年中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59件,批准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30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4件。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甘肃省 立法权 工作制度 地方性法规 顾问
  • 简介:如何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这不仅是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突出难题,而且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的艰巨性迫使我们进一步思考环境保护的基础、目标和有效的实现方式。从“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出发,环境保护必须以对人的环境权保护为基础和最终目标。

  • 标签: 环境保护 环境权 发展中国家 立法 保护生态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立法工作全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立法工作全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 标签: 地方立法工作 科学发展观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历史条件 立法体制 科学立法
  • 简介: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与完善,涉水立法也是活跃和不断发展的。但是,从总体看,我国以流域为尺度的立法相对薄弱。通过分析我国流域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结合式"流域立法模式的概念,分析了这种立法模式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其突破,探索了这种立法模式的实现路径。流域立法模式研究旨在推进和完善流域立法,使我国的水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 标签: 流域立法 流域立法模式
  • 简介: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我国针对恐怖主义进行专门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解读反恐怖主义立法中的相关概念,反恐怖主义工作主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对正确把握立法本意、适用法律、指导反恐怖主义工作实务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解读所发现的立法问题和不足,对以后进一步完善立法、规范相关概念称谓、明确主体职责和行为准则等也能提供重要参考。

  • 标签: 恐怖主义 立法 主体 原则 解读
  • 简介:“东突”恐怖主义势力近年来不断制造各类暴力恐怖活动,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国反恐立法存在明显不足,没有专门的《反恐怖法》。完善我国的反恐法律体系迫在眉睫。在《反恐怖法》出台之前,可以通过修改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以及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完善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法律运行机制,为反恐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 标签: “东突”问题 反恐立法 完善路径
  • 简介: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医院安全条例列为立法审议项目。为提高法规起草质量,扎实推进立法进程,市人大常委会教科丈卫办公室5月31日召开医院安全条例立法调研会,听取各有关部门和医院的意见建议,对法规初稿进行逐条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办和市法制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医调委,以及部分医院负责同志参加。

  • 标签: 立法进程 安全条例 调研会 医院 市人大常委会 法规起草
  • 简介:自我国《宪法》将私有财产权纳入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以来,维护公民合法财产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然而,在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因财产性强制措施的不当使用而侵害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现象十分严重,究其原因,我国的相关立法不甚完善乃是重要的一点。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强制措施和侦查程序方面有了一些改进,但仍存在缺憾。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财产性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并强化监督措施以规制。

  • 标签: 财产性强制措施 程序公开 检察监督
  • 简介:自从1987年7月.中国第一张福利彩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诞生以来,新中国彩票业发展已经历了22个年头,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彩票市场监管不力、秩序混乱、彩民正当权益受损、彩票官司裁决尴尬等诸多问题凸显,折射了我国彩票业走“先发展、后立法”道路所带来的规范基础的薄弱。当前.面对我国彩票业迅猛的发展局面,仅靠政府下发的几个文件已经不能适应需要。因此.彩票业的立法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在我们这个倡扬社会和谐的时代,笔者认为尽快制定与颁布《彩票法》.是维护彩票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保证。

  • 标签: 彩票立法 社会经济发展 《彩票法》 彩票业 石家庄市 福利彩票
  • 简介:近期源自美国华尔街的“金融海啸”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使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着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金融安全刑法保护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做出适当评价,以期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尽管我国金融安全刑法保护的立法日趋完善,独具特色,并且与我国金融体制深刻变革的需要和立法现状相适应,但仍存在明显的缺陷,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不断加以完善。

  • 标签: 金融安全 金融犯罪 刑法保护 立法现状
  • 简介:进入新世纪,艾滋病防治工作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对艾滋病关注的焦点已经不仅仅只是集中在一种对人类疾病和肉体痛苦的关注上,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人们所共同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公共健康问题。为此,国际社会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包括艾滋病防治立法),从全方位的视角来考察艾滋病防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总的来看,从入杈的视角,

  • 标签: 艾滋病防治工作 立法 健康权 国际社会 人类疾病 健康问题
  • 简介: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已成为学界关注和探讨的焦点问题。我国刑法虽然对刑讯逼供罪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但在本罪的立法上存在缺陷。从犯罪客体考虑,刑讯逼供罪有其独特的犯罪特质,目前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欠妥当,应归属于渎职罪。在犯罪主体上,应当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做出更科学的界定。在立法上,应将本罪设置为情节犯,对造成“致人伤残、死亡”后果的处罚,应当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 标签: 刑讯逼供 犯罪客体 情节犯 转化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