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植物名称及其所对应的原植物,在世界各国或地区均大量存在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的现象,极易造成混淆,不可不辨。以"lily"为研究对象,利用http:∥scholar.google.com和http:∥apps.webofknowledge.com文献检索平台,查询国内外使用"lily"作为关键词或主题词的文献,分别得到534000条和11734条检索信息,然而,以"lilium"为关键词和主题词进行二级检索时,却只能得到27000条和6087条检索信息。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含有"lily"的词或词组进行归类分析,结果显示:"lily"本意为百合属Lilium植物,但是英文名称中含有"lily"的词或词组并非都是百合,其代表的含义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百合科、秋海棠科、石蒜科、天南星科及人工杂交种等多种植物,而且在某些动物名称中也含有"lily"。可见,含有"lily"的英文词或词组所代表的名称和原植物较多,而且十分复杂,在文献检索以及相关研究中应注意区分。
简介:近年来,在商标注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案件中,被告以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称作为抗辩的情形屡屡出现,涉案商标是否为商品通用名称成为案件裁判的焦点,但法院是否有权认定商品通用名称以及如何认定,仍缺乏统一认识。对情形相似但判决迥异的几组典型案例的分析,以及对通用名称司法认定中5个仍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进行探讨后可以发现,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并在此原则指引下正确适用法定标准、约定俗成的两类标准,对相关商业标识究竟归属权利人专有还是社会公有作出公平合理的司法裁判。此外,建议参照驰名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之认定,明确赋予法院在民事案件中通用名称司法认定权,并完善其认定程序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