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90年代建立的间断平衡框架因融合了渐进与变革两种政策变迁状态而被认为是对渐进主义理论的重大超越。该框架认为,注意力状态及其信息处理模式是政策选择和变化的基础,而政策变迁状态取决于问题界定与制度结构之间的互动。在政策变迁过程中,子系统政治的负反馈作用使得政策处于垄断状态,宏观政治的正反馈作用促使政策垄断崩溃。政策变迁存在长期渐进均衡和短期重大间断两种政策变迁状态。但在我国缺乏子系统政治与宏观政治这一制度基础的特定的政策环境中,利用政策议定场所的变化来界定间断与平衡存在很大不适用性。因此,借鉴霍尔的"政策范式"概念,本文认为政策变迁状态取决于政策总体性目标:政策总体性目标变化反映政策间断式变迁,政策工具及其水平设置变化反应政策均衡性变迁。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基于中国背景对间断平衡框架作出一定的修正和本土化说明。
简介:按照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教学宗旨,课程贯穿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教育,政治经济学部分也不例外。但是,当前高校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教学更多地关注了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逻辑和知识的教学,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育教学的政治功能,为此,必须强调和重视在高校政治经济学理论教学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即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渗透于政治经济学的教学中,在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前提下推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创新。在此基础上,必须加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教育渗透到师资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之中。
简介:《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虽然规定了禁止滥用市场力的行为,但并没有给出市场力滥用行为的法律定义及其明确的认定标准,而是仅仅在第l句对行为进行概括性描述,之后在第2句列举了几种典型的市场力滥用行为。因此在适用第102条认定市场力滥用行为时,需要欧盟委员会和司法实践预先确立一个分析标准。然而,实践中是否真正存在这样一个普适性的分析标准呢?如何确立这样的分析标准?本文拟从第102条的内容以及对于滥用行为的认定现状入手,结合医药领域对市场力滥用行为的认定,分析确立普适性标准的可行性,并就创新保护与自由竞争保护之间的紧张关系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