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八、视觉色象我国古人持有方色观念,就是以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分别代表着东、南、中、西、北五个方位。《论语·阳货》:“恶紫之夺朱也”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马卯)黄色是也。”同此方色相应的,古代又有方帝之说。如《史记·天官书》:“衡,太微,三光之廷……其内五星,五帝坐”。唐张守节正义:“黄帝坐一星,在太微宫中,含枢纽之神。四星夹黄帝坐:苍帝东方灵威仰之神;赤帝南方赤熛怒之神;白帝西方白昭矩之神;黑帝北方叶光纪之神。五帝并设,神灵集谋者也。”唐代官修的《晋书·天文志》中也有同样的说法,形成了方色与方帝相配合的完整观念体系。有趣儿的是,在这些表述方色与方帝的语言中,却显示出了中华民族某些手足成员之间的语言联系,也就是古代中原的语言同北方属于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族,特别是通古斯-满语族关于颜色的语言联系。下面,就对此提出笔者一些看法,供学术界研究参考。如有牵强附会之处,敬请指正。68.纽汪烟与灵威仰
简介:<正>1.词语搭配的性质[1·1]这个问题众说纷纭。(1)语法说。即认为词语搭配的性质是语法问题。郭绍虞先生所著的《汉语语法修辞新探》一书中谈到上海语文学会曾讨论“我喝饭”的问题时,说有人认为这是语法现象,理由是“我喝饭”这句话不通是动宾关系上的毛病。另外,不少《现代汉语》教材,虽未从正面明确地提出词语搭配的性质是语法问题,但在实际安排上却把词语搭配问题归入主谓之间、动宾之间、修饰语与中心词之间的结构关系范畴,因此这其实就是语法说,或叫隐性语法说。(2)非语法说。即认为词语搭配的性质不是语法问题。吕叔湘、朱德熙两位先生合著的《语法修辞讲话》第一讲第一段中说:“语法不是修辞学,它只管虚字的用法,一般有实在意义的词儿用得对不对,例如‘喝饭’的‘喝’,它是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