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重申和强调了加强对高科技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问题。以保护智力成果权利人的权利、推动技术进步为己任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的作用尤为直接和显著。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研究如何完善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一、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界定高技术产业是指应用各种高技术而形成的产业。在我国,高技术产业通常是指:根据世界科技发展现状和我国科技发展战略,在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
简介:本文拟创的冲突法“最大空间吸引力说”的要义是:法律选择实际上就是决定哪一个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规范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最有“空间吸引力”的过程,而对“空间吸引力”大小的判断,应综合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本身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所具有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的大小又取决于体现在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中“国内实体正义”和“国际实体正义”之成分对比;二是各国与跨国民商事关系在空间上的实际联系程度,这与“冲突正义”的实现密切相关。可见,“最大空间吸引力说”可以整合和接近“国际实体正义”、“国内实体正义”及“冲突正义”,是一种比较周全和合理的法律选择理论。我国冲突法可通过采取“以硬性推定为主,以灵活适用为辅”的法律选择机制全面引入“最大空间吸引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