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监管机构的法律关系对保险代理人监管的机构有三:一是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二是保险业行业组织的监管;三是保险公司内有关管理机构的监管。广义地说以上三个组织均负有保险代理人的监管职能。这三种监管形式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调整,是一种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根据法律,三种监管方式虽共有同一目的,但层次不同,性质不同,其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
简介:<正>市场竞争促使各家保险公司在努力巩固和发展原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新险业务,以在保险市场中,占有更多的保险份额,但是目前在新险别、新条款等(以下统称“保险新成果”)的开发设计及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任何保险公司都可任意剽窃和无偿使用他人的创新成果的现象,这是很不正常的。目前我国保险知识产权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极大地挫伤了保险新成果开发设计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为加速保险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复关”后更好地保护我国民族保险业,亟需采取法律手段保护
简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围绕着第76条规定的交强险的赔付原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理论和实务中进行了广泛地讨论。但是从目前的审判实务以及主流观点来看,现行中国的交强险的赔付原则无论从侵权行为法还是从保险法的角度来看都有其缺陷和问题。现行解释在给理论和实务带来混乱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负担。在借鉴其他国家现行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体系与模式的基础之上,有必要对中国现行的交强险赔付原则作出调整。从而实现“有效救济受害者”与“避免使加害人承担过重负担”两者之间的平衡。
简介:正确理解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相关法律关系○李兆良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与其它合同一样,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是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而成立的。其特点是,合同成立需要一个过程,而不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在一个...
简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深刻分析了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新高度,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对21世纪初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描述了新阶段发展的宏伟蓝图,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中高速中保持快速发展。
简介:
简介:责任保险是多元化损害救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自身有明显局限性。责任保险发展高度依赖法律环境,当前存在责任保险立法体系不完善、法律体系内部不协调、司法中过度强调责任保险的损害填补工具属性等问题。发展责任保险,首先应准确界定其在多元化救济体系中的位置,不过高,也不过低;其次应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完善和健全法律环境;同时还应准确把握侵权责任与保险责任、责任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分等实践焦点问题。
简介:近年来,随着二手车交易增多,二手车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车辆过户导致的车险退保投诉不断增多,日益成为车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近期,笔者就大连地区的二手车保险退保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从法律角度分析了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中,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问题一直是谈判双方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保险服务贸易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有些国家如英国对外贸易顺差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产品服务的出口,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巨大前景。
简介:谈谈交付保险费与保险单生效的法律关系问题——兼与李志文同志商榷○蔡广国最近出版的《保险法适用全书》中第272页登载了李志文同志撰写的《交付保险费保险单才有效力》一文(以下称《李》文),该文认为交付保险费保险单才能生效,就是说交付保险费是保险单生效的前...
简介:涉及资产总额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5个资产包有望在本月中旬找到归属,这是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快处置其近5000亿元的不良资产所做努力的一部分。
简介: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身的生命价值和身体健康日益重视,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医疗保险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但是,由于医疗费用控制的难度较大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所固有的问题,商业医疗保险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形势,使我国医疗保险得到稳健发展,商业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本文通过对医疗保险风险因素的分析,从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医疗专家库、药品竞价系统和医疗费用控制手段等方面,探讨医疗保险的风险控制方法,以期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简介:"新国十条"明确,要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也为上海建设国际再保险中心提供了契机。纵观国际著名的再保险中心如新加坡、百慕大等,自保公司都是再保险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因此,积极培育并发展自保市场是建设国际再保险中心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简介:本文对比研究了巨灾保险的三种可负担性定义,分别是参考法定义、规范性定义、有效需求定义,并对其划分办法在巨灾保险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参考法定义简单直观但是划分结果却比较模糊,规范性定义和有效需求定义分别从收入分配和代表性群体的保险需求为划分依据定义可负担性,后两者结果比较精确且各有优劣。通过问卷调查得到的结论更支持有效需求定义,然而进一步具体的实施还依赖于政府的巨灾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大样本下的数据支持。
关于保险代理人的几个法律关系问题(下)
论保护保险新成果的法律依据及实施方案
交强险赔付原则与受害者法律救济问题研究
正确理解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相关法律关系
西部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银行信贷资金有效配置问题研究
巨轮出海须有罗盘导航-谈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责任保险在多元化救济体系中的位置及其法律环境分析
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监管
基于法律视角的二手车保险退保问题分析——以大连为例
国际证券市场法律规范方式的创新对深化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启示
入世与中国保险市场法律监管的重构-以五年“过渡期”为核心的研究
建立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论有效的货币政策的前提
谈谈交付保险费与保险单生效的法律关系问题——兼与李志文同志商榷
不良资产外卖不易投资界人士称法律政策环境是吸引外国投资者的关键
建立有效的医疗保险风险控制机制
上海发展自保市场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与建议
警惕“流动性陷阱”问题
车险制度的战备性改革
巨灾保险可负担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