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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马克思主义视野审视解释学的“理解”范畴和认识论的“认识”范畴,两者存在重大区别,分属于不同学科,具有不同的对象、目的、本质和检验标准。

  • 标签: 解释学 认识论 范畴 理解 认识
  • 简介: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只能是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中却有两处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其直接与第25条的规定相冲突,属于越权解释,并背离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 标签: 共同犯罪 交通肇事罪 中共 《刑法》 司法解释 共同过失犯罪
  • 简介:《担保法》自公布以来,其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适用过程中,《担保法》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渐显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0年通过了《担保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在弥补法律漏洞,解决法律条文的冲突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同时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保证方式以连带责任保证为通常方式,还是以一般保证为通常方式;保证期间到底能否中断,是保证制度中比较重要的内容,直接决定着保证人的权益,但我国《担保法》及其解释对此问题并没有解决。该局面不利于保证制度的发展,立法机关应加以完善。

  • 标签: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中断
  • 简介:以买卖合同作借贷合同中债务人清偿债务之担保,系经济社会新需要不断产生的背景下自发形成的新类型担保形式。《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首次对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之情形作出回应,然其语境下此种担保性质与效力尚未明确,发展空间有限。学界关于买卖合同担保主要有后让与担保说、泛化的抵押说、代物清偿说和债的担保说等论争,采泛化的抵押说之基本立场,买卖合同担保在现有物权法的体系下解释为抵押应是可行的出路。在此基础上,预告登记制度的适当援用可有效裨补买卖合同担保公示方法的缺漏。法具有滞后性,经由物权法定主义缓和的展开,新物权势将得以肯认而创设,以期完善物权法的体系,满足经济社会不断产生的新需要。

  • 标签: 买卖合同担保 抵押 预告登记 物权法定主义缓和
  • 简介:"解释性理解"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韦伯理解社会学得以区别于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的重要标记。韦伯对"解释性理解"的定义就是"对动机的理性理解",是对行动者赋予自己行动的意义的考察。然而,由于韦伯在论述中对"理解",尤其是"解释性理解"以外的直接观察性理解并没有作出实质性的论述,从而使"解释性理解"这一概念有语焉不详之嫌。本文通过对诠释学中"解释"和"理解"两个概念的考察,试图说明,在韦伯的"解释性理解"概念中,一方面,解释和理解具有同一性,解释性理解就是伽达默尔所说的理解者和被理解对象之间的视域融合的过程;另一方面,解释性理解中的解释又和狄尔泰关于解释的说法类似,具有一种因果说明性,只不过这种因果性是一种或然式的因果性。

  • 标签: 解释 理解 意义 解释性理解 手段—目的式行动 因果性
  • 简介:《贪贿解释》对贪污罪依情节定罪量刑标准中的情节作出的具体规定存在一定问题。把行为人犯罪后的认罪态度作为定罪以及加重处罚的决定因素,为反腐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规定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作为加重处罚情节之一,不仅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还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的法理。对此,应当建立关于贪污罪的刑事再犯制度。

  • 标签: 贪污罪 定罪量刑标准 情节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