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现代刑法学的发展史是一部苦苦追寻贯通犯罪与刑罚合理联系的探寻史,行为主义刑法学派、行为人主义刑法学派、人格主义刑法学派的界说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在静止的犯罪与变化的刑罚之间,必然有一个呈时空变化状的因素方能将二者合理贯通始终,该任务的完成者不是静止着的客观罪行,也不是静止着的主观罪过,更不是隶属于心理学概念上的虚无缥缈的人格态度,以对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的蔑视与对抗态度作为自身内核的主观恶性成为当仁不让的中介载体。这个主观恶性坚持由行为作为其征表的可靠载体,犯罪行为成为其进入刑法学评价范围的绝对牵引力,而罪前、罪后可以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轻重程度的因素也依附于主观恶性进入刑法学的评价范围。
简介:【摘要】本篇文章从主观和客观的定义入手,通过举出杜尚的《泉》、废墟美学和当今唯美主义与消费主义形影相随现象的例证,说明了单论美是主观的或是客观的说法都存一定纰漏,随后在此基础上引入好川哲人的“间主观”的概念,接着通过举出审丑和意境的例子,回答“间主观”这一概念可能存在的问题,肯定了艺术家自身前理解(客观)和观众主动阐释的作用(主观),辩证地阐释了“美是间主观的”这一观点的合理性,为“如何认识美”提供方法论支持。
简介:内容摘要 语义指向分析法是中国大陆在八十年代开始出现的一种新的句法分析方法,其根源是可以回溯的。受到国外当代语法理论的启发,尤其是“格语法理论”、“配价语法理论”和“论元结构理论”的影响,我国的学者们开始注意到句法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虽然国内学者对于副词内部小类的划分方式不同,但有一点相同,那就是都承认副词是十分灵活的,同一个副词可能分属不同的小类。对于“才”字,笔者认为,表示限定的色彩应该是其最突出的特点,本文将借助“主观量”的概念,从前指和后指两个方面对“才”的语义指向问题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