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债转股的具体过程可分为三大基本主体和三个基本环节,三大基本主体是:参与债转股国有企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三个基本环节是:国有商业银行债转债,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和国有企业债转资(股),从债转股的具体程序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的投资主体,先收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逾期呆滞贷款,完成国有商业银行债转债;再通过债权转股权,将这些不良资产转变为其对国有企业的股权,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在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得到改善的同时,相应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经营机制,在提高经营效益后,再通过回购,上市和转让等手段最终退出该企业,完成国有企业债转资,在这整个过程中,名义上国家承担的风险资产总量并未减少,只是资产归属发生了变化,并且从债权“硬约束”转变为股权“软约束”,减少了对原债务人的压力。
简介:为了解除一些国有企业的巨额债务负担,“债权转为股权”的政策已经出台,一些官员、专家显然对此举寄予很大希望,负债沉重的企业由此可以立即甩掉包袱,轻装上阵(银行的坏帐亦可望句肖大”),实现扭亏为盈,金融公司亦可通过股票上市,向社会公众转让股权,或由企业回购股权,以收回资金。此等举措果真能够如其策划者和一些专家所称,成为国企解困的~柄“杀手钢”吗?这就需要搞清几个问题。营先,国企的债务危机是怎么产十的?历史上由政府不断地拨款和贷款准起来的企业多年来为什么非但没能积累较厚的家底,反而欠下银行巨额债务,钱都上哪团去了?答案件不难找——企业的低效投资、严重浪费、产销脱节,既无法面对市场变化作出灵活、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