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案情简介:淮阴市汇通市场原来分一、二、三区,共有1400余个摊位,其中一区有700多个经营小百货,服装、针织等商品的摊位。93年10月,汇通市场四区竣工,11月1日,淮阴市清河区市场综合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对汇通市
简介:公害是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对人们生活环境的破坏而产生的,目前,已成为侵权行为类型中最重要的一种.日本的判例与学说认为,在因环境公害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以公害为理由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和请求停止行为民事责任.这一见解,对完善与发展我国环境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立法和我国环境公害的司法救济制度,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简介: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制度初探高长兴,丁旬,张罗宝目前,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实践中,除依法运用抗诉职权外,还针对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在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广泛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纠正,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但是,由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
简介:论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关系邹建章本文以法理学中的法律关系理论为基础,提出了民事检察法律关系的概念,以此为逻辑起点,初步构建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体系,就检察监督权的设置问题;检察监督权的结构和内容问题;检察监督的措施权问题;审判机关受监督义务法定化问题...
简介:对于抗辩权制度,我国立法分散,且着重对合同抗辨权体系的研究,缺乏制度化梳理。应厘清抗辩与抗辩权这对极易混用的概念,严格区分两者的行使方式、对抗内容和效力,从而明确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所能援引的事实范围。
简介:<正>我国部分人民检察院遵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已开始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试点工作。试点中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民事法律正确实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尝试,探索出一些经验。当前,司法战线和法学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予以肯定,认为只有参与,才能监督。但对检察机关是否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以及采取什么方式提起民事诉讼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就此谈一管之见。
简介:意大利现行《民事诉讼法典》于1940年颁布,1942年生效.经1950年修改后一直适用至80年代末,其间虽也有些改革的尝试,但均是触及皮毛.直至90年代初,意大利才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颁布了两项成文法,[1]或对原有的改革措施予以认可,或再行推出一些新的改革举措.意大利民事诉讼制度的运行也正是历经了上述的时间轨迹.
简介:汉代的民事诉讼在汉代社会现实中具有较明显的实态.讼之所及,多为租税、财货乃至田产,表明人们在概念上已经有所区分,人们因民事纠纷而"诣乡县讼",可知民事审判是地方官吏的基本职能之一.又以出土汉简及传世文献见之,民事诉讼的程序化已相当明显,由此反映了汉代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简介:通过对"错案"标准的确定依据--"客观真实"标准的分析,认为"错案"标准本身就是模糊不清、难以把握的,"错案"的评判主体应该是当事人而不是人民法院,并由此提出了取消法院依职权再审方式的观点,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重修再审程序的思考和重视.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公来参与环境保护的一条重要途径。无救济即无权利是法治的最高信条之一,如果环境公共利益不能通过诉讼得到救济,环境个体利益就很难实现。中国民事诉讼要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造成了制度上的障碍。如何跨越这一障碍,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有效途径,明确人民检察院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职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简介:
简介:以合意为正当性依据的准审判过程在现实运作中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和合意性因素、状况性因素和规范性因素相互混合作用的过程;审判过程虽然是以中立性的决定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同样避免不了外部压力对其的影响和制约;准审判过程中的交涉性的合意机制能够为建构新的审判模式提供有益因素。
简介:各国的民事审判模式,主要有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两种模式,与此相适应,也存在两种不同的庭审方式。上述两者都有诸多局限性。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和受苏联的影响,一直采用职权主义模式。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必须进行庭审方式的改革,在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两种模式中,取其所长,补其所短,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诉模式。
简介:<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商品交换渗透到生产、经营领域的各个角落。支票作为一种结算手段在经济交往中的运用,也更为频繁,更为普遍,伴之而来的支票纠纷也在日溢增多。笔者最近查阅了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1992年下半年以来的部分案卷,此类纠纷近40起,其中;有的属于刑事犯
简介:<正>我国对纠纷的调解,从横向关系上看是通过三种渠道实施的,即法院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他们调解的主体、范围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他们在调解纠纷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发挥着各自特殊的作用。这是适合我国国情、民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纠纷的合理结构形式。人民调解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分为宏观控制系统和微观控制系统。宏观控制是对民间纠纷作历史的、现实的、未来的全面考察以及综合分析纠纷
简介:本是一桩非常简单的案件,却折腾出十几年的是非曲直。随着时间推移,简单的事情日益变得错综复杂,复杂得令人瞠目……
简介:好意施惠是一种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但在实践中由其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由于好意施惠具有无偿性且出于良好的动机,此类纠纷的处理也应该有一定的特殊规则.然而这似乎并没有引起我国法学界的重视,对于好意施惠行为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如何处理其引发的特殊纠纷,尚没有全面深入的研究,在实践中必然导致一些问题.以好意施惠行为的性质为基础,分析我国民法的现行相关规定,以期构建好意施惠引发纠纷的处理规则,对理论研究和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正>赠与是一方自愿地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交给另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予以接受的法律行为。它是合同的一种,但与一般合同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无偿的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是指赠与物必须作了实际交付才生效。例如甲要送一辆自行车给乙,乙必须实际取得该自行车后,合同始告成立。如果双方只停留在赠与和受赠的意思表示一致上.而自行车并没有实际交付,合同不能视为成立,以后乙不能作为债务向甲请偿;如果自行车已实际交付了,甲也无权向乙讨还。
简介:2007年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民事执行成慑机制,有效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然而,自该制度确立以来,关于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关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鲜有论述。基础理论的不成熟阻碍了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也不利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对该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明确,对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厘清,使其能真正实现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效果。
此案是民事还是行政案件?
日本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制度初探
论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关系
民事抗辩与抗辩权辨析
略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
意大利民事诉讼制度研析
汉代民事诉讼程序考述
试析民事再审程序中“错案”标准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研究——兼议人民检察院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职责
加强我省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考
纠纷解决过程的法社会学分析——读《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
试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模式──也谈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诸多支票纠纷的成因及对策
试论民间纠纷的系统控制
论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
轻轻一教棍 打出旷世纠纷
论好意施惠引发纠纷的处理
谈谈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基础理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