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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理由和相应的法律规范,评估《民法总则》第九章的立法技术。我国诉讼时效制度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护债务人免于举证困难、避免无益的诉讼和节约司法成本的价值基础。首先,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起算,兼顾权利人的保护与债务人的举证困难。其次,基于不同基础关系而发生的请求,值得保护的程度不尽相同,在诉讼时效方面应体现其差异。再次,诉讼时效障碍事由及其后果,反映法律对于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在时效利益方面的分配状况。我国现行法对于诉讼时效障碍事由的认定宽松。最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效果采“抗辩发生说”,体现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的利益动态平衡。

  • 标签: 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 价值理由 法律规范 立法技术
  • 简介:当同一标的上存有多个担保权时,就会出现担保的竞存。关于如何解决担保竞存的效力冲突问题,现有的《物权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规范有限,有些规定本身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必要将以同种典型动产担保权为核心,探讨其发生竞存时的顺位关系,以期能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有些许裨益。

  • 标签: 动产 担保物权 竞存 顺位
  • 简介:《公司法》第13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应在成立后的什么时间段内交付股票。股东的股票交付请求是股东的一种,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间为两年,那么,公司在成立两年后,未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是否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该项合法权益的权利呢?本文从时效的本源、立法目的及请求的性质、股票的性质方面讨论了这一问题。

  • 标签: 股东 股票交付请求权 诉讼时效 案情 裁判 法理评析
  • 简介:担保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制是否完善的根本性标志,在我国担保制度已融入经济金融生活,调节与规范经济金融的作用日益显现,而优先受偿担保的核心。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担保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例外规定的梳理与分析,提示债权人注意和避免担保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与障碍,以期更好地维护其自身权益。

  • 标签: 担保物权 优先受偿例外
  • 简介:从司法实践来看,以房屋为代表的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交付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和违约金的支付。对于交付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多种观点,各地法院的处理方式也缺乏一致性。笔者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案例,将此类纠纷中以时效抗辩的类型归纳为"无房无证"、"有房无证"、"有证无房"、"一次阻断"四种类型,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认为确定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的前提,是需要对不动产买卖合同各个阶段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

  • 标签: 不动产 买卖 诉讼时效 规则
  • 简介: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请求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已基本得到了司法界的认可。但纵观近几年出现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纠纷案,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承运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应从哪个时间点开始计算,导致相关事议的发生。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总结和分析,为今后处理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问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 标签: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诉讼时效 承运人
  • 简介:忠实义务系信托构造中维持信赖基础之重要关键,且为受托人必须恪守以确保受益人之利益、信托本旨与信托目的之达成。受托人于信托关系存续中,于不违背信托目的与信托本旨之前提下,是否能从信托受益上设定并取得担保?不无疑义。有鉴于此,以信托忠实义务之基础构造、受益人保护之必要以及金融圆滑化之视点,结合台湾地区及日本相关法规与实务案例,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诚属重要。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忠实义务 利益冲突 信托构造 金融圆滑化
  • 简介:本刊上期刊发了作者的《(物权法)关于担保的创新及审判实务面临的问题》(上),文章就“一、物权法、担保法的规范冲突与选择适用”以及“二、担保公示的法律效果”进行了论述.本期接上期刊登该文下半部分,敬请继续关注。

  • 标签: 《物权法》 担保物权 审判实务 选择适用 规范冲突 法律效果
  • 简介:民事诉讼担保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民事诉讼的安全推进,但是诉讼担保的相关研究一直比较薄弱,特别是长期没有理清诉讼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关系,诉讼担保与民事担保并无本质差别,我国应明确诉讼担保的性质及据此明确相关操作细则,扩大诉讼担保的适用范围,增设担保的调换程序、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 标签: 诉讼担保 性质 登记 担保物调换
  • 简介: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担保不消灭,但担保人能依债务人之时效抗辩对抗担保人。担保人与担保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达成的担保权实现的协议不得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效。《物权法》第202条可适用于质和留置,当事人关于担保行使期间的约定无效。

  • 标签: 担保物权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担保物权行使期间
  • 简介:抵押转让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立法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形成了有关抵押转让的不同立法模式。涤除制度是大陆法系尤其是法国法系担保法中处理抵押转让问题的传统的法律制度。在我国,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现行立法中也存在抵押涤除制度;也有学者认为,我国虽然不存在抵押涤除制度,但是,我国在修订《担保法》或制定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应当补充规定涤除制度。实际上,我国现行立法中不仅没有严格意义的涤除制度,而且也没有必要建立此项制度。

  • 标签: 抵押 抵押权 抵押物 涤除
  • 简介:依英美法"上负担"的理论,船员工资优先产生于"为船舶提供服务"的事实,而依大陆法系"担保"的理论,这一权利产生的依据则在于其所担保的工资债权。对此,应从比较法学中的"功能主义"立场出发,界定船员劳动之事实行为的性质,并由此提出补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0条以确立船员工资优先产生的法律效果,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船员工资优先从"上负担"到"担保"的范式转换。

  • 标签: 物上负担 担保物权 船舶优先权 船员工资 范式转移
  • 简介:实现担保案件中,适格的申请主体是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关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未明确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人是否属于实现担保案件适格申请主体,加之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缺少了登记制度所具有的公信力,使得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人属于实现担保案件的适格申请主体,这是因为《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则并未区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非讼程序的适用中允许有实体争议的存在、能够获得比较法上的支持。

  • 标签: 担保物权 动产抵押权 登记 申请主体 适格
  • 简介:实体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定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 标签: 物权观 私法自治 物权法定 过失责任 财产利益 概念经济性
  • 简介:因而应当认为代位诉讼诉讼标的包括代位本身存在与否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认为代位诉讼判决只是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有既判力,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一种诉讼

  • 标签: 代位权诉讼
  • 简介:如果认为代位诉讼判决只是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有既判力,因而应当认为代位诉讼诉讼标的包括代位本身存在与否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一种诉讼

  • 标签: 代位权诉讼
  • 简介:诉讼保全措施能否对担保人适用?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某甲向某乙借款,某丙为甲的担保人。法院受理后,因某甲无还款能力,某乙遂向法院申请保全,请求冻结某丙在银行的存款。对法院能否冻结某丙的存款产生了二种意见分歧。第一中意见认为,只要是案件的...

  • 标签: 诉讼保全措施 担保人 县人民法院 经济纠纷案件 还款能力 当事人
  • 简介:担保人实为债务人同债权人建立主债权债务关系的信用风险的承担人,我国担保法赋予了担保人在担保权实现后向债务人的追偿,但未明确范围;理论界将追偿仅限于债权人就担保实现的债权数额。除此之外,追偿的范围还应包括担保权实现(担保变现)时担保人所承受的消极损失,这种消极损失的请求基础是不当得利的返还。

  • 标签: 物上担保人 担保物权实现 风险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