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举例
简介: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三、引用同一文献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一)著作、教材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2]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255页。
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举例。(一)著作:[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2]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简介:一一般体例(一)本刊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注码样式为[1][2][3]等;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二)正文中引文超过100字时,不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右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
简介:<正>1.一律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全书统一。2.引用他人著作应依次标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第一版的著作无须注明版次。例如:①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158~161页。②齐树洁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版,第
简介:
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四、注释举例(一)著作:
简介: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三、引用同一文献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书,第X页'。四、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一)著作、教材类:
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
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第×页"。四、注释举例(一)著作: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
简介: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三、引用同一文献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一)著作、教材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2]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255页。
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
简介: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三、引用同一文献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一)著作、教材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简介: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三、引用同一文献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书,第×页'。四、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
简介:<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四、注释举例
简介:<正>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码。二、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三、引用同一文献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
简介:如今大学生“考证热”在高校是很普遍的情况,而且越演越烈,很大一部分在校大学生都加入了考取各种资格证书的大军中。市场经济是务实经济,大学校园里的“考证热”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其使得大学教育有变成“考证教育”之嫌,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简介:证书,作为进入一个行业最有力的敲门砖之一,如今在社会上被大力追捧。从传统的英语四六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新兴的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考证”已经成为在校学生、求职者、工作人士的一项热门事业。
简介:作为政权组织的主体,干部队伍的交流问题始终是我党干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新形式下,对中外历史上的“干部交流”进行考证,对于开阔我们的视野,建立具有新时期特点的干部交流制度,对于促进...
《人大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研究生法学》注释体例
《民事程序法研究》注释规范
注释、参考文献编排示例
浅析大学生“考证热”现象
考证并非目的,服务终显价值
干部交流的历史考证及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