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初通过实行度牒制度,将僧道身份之合法确认权归于国家,实现对制度宗教组织成员的掌控,保持世俗政治文化主导地位及相关经济制度之推行。其基本目标,主要包括限制僧道人口、划分僧俗界限、考试授牒。但僧道定额在正统以后被大幅度突破,成化时期因滥度僧道,已经基本失去效力,虽经弘治时期整理,未根本改变趋势。明中叶以后,僧道中有度牒者,当不低于70万人,其无度牒者,又当远多于有度牒者。嘉靖中叶以后,纳银给度成为主要做法,明初制度精神已然丧失。度牒制度变迁与皇室家族信仰倾向及其利益关系密切。有关争论,基本在官僚士大夫与皇帝、后妃、僧道势力间展开,反映出儒家治国理念与佛道信仰之间的严重冲突。度牒制度由社会控制手段蜕变为财政手段,是明朝社会控制力削弱的过程,也是包括社会救助需求在内的财政压力造成的。
简介:关于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目前学界大都根据光绪朝《大清会典》所载清后期的情况作静态的概述,鲜有对制度在前期的演变过程作动态的考察。按照选任方式的不同,清代文官可分为两大群体:中央京堂以上、地方布按以上高级官员和京官司员以下、外官道府以下中下级官员,二者在选任制度上的变化明显不同。高级官员选任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由会推和论俸推升制度改为开列具题,结合特简授官,皇帝牢牢控制这部分官员的选任。中下级官员选任制度的演变,集中体现在从月选中分出以题缺为主要内容的留选制度,使中下级官员中的要缺,转由各部院长官和地方督抚于属员中拣选有才能者就近补授,具有一定的行政合理性。这两方面的改变都分割了吏部的选官权力,并对清代政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