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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打工皇帝”的管理秘籍一个叫唐骏的中国人,放弃了在美国创办的三家公司,以一个普通程序员的身份加入微软公司,不到十年就晋升为微软中国公司总裁,两年后跳槽到盛大公司担任总裁并帮助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四年后以10亿元人民币的“转会费”(signingbonus)担任新华都集团总裁兼CEO。除了获得天价薪酬,唐骏还是唯一两次获得微软最高奖(比尔·盖茨总裁奖)并被授予微软中国公司“终身荣誉总裁”称号的人,因此唐骏被称为名副其实的“打工皇帝”。究竟是什么管理秘籍让唐骏如此成功?

  • 标签: 组织管理 制度分析 微软中国公司 公司总裁 微软公司 纳斯达克
  • 简介:<正>在英美普通法国家,侵权行为(LawofTort,TortLaw)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领域。而在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侵权行为被认为是民法之债发生的原因之一,故侵权行为亦被认为是民法的一个分支,与合同等并列。我国的侵权法理论和学科构建深受大陆法系影响,故侵权当然被视为民法学的分支学科。但将侵权视为只存在于民法

  • 标签: 侵权行为法 英美普通法 恢复性司法 大陆法系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法理论
  • 作者: 佚名
  • 学科: 军事
  • 创建时间:2019-03-23
  • 简介:  3.中国传统文化就是通过突出义务来实现权利的,中国传统法学渊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3.通过尊重他人权利来实现社会义务

  • 标签: 中国传统 传统文化 文化法
  • 简介:<正>一、民事抗诉中检关系概述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正式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府两院"的政权组织结构,此后在近四十年时间里,整个司法制度的运作保持着高度一致的协调。检关系在这一时期里也是很协调的,检两家共同遵照《宪法》所确立的"分工负

  • 标签: 检法 民事诉讼法 调查取证权 政权组织 抗诉案件 抗诉权
  • 简介:为了报复巴勒斯坦武装人员近日对以色列发动的多次自杀性袭击行动,以色列从2月20日开始,对巴勒斯坦自治区发动了新一轮海陆空全面军事打击。以军出动坦克、飞机和军舰,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特在加沙和拉马拉的总统府以及加沙和约旦河西岸的巴军事目标进行了多轮立体式、全方位袭击。至此。持续了近17个月的巴以流血冲突再度严重升级。

  • 标签: 巴勒斯坦 阿拉法特 沙龙 巴以冲突 民族权力机构 发动
  • 简介:【摘要】我国民事再审中主要存在诉权保障与防止滥诉的冲突,有错必纠与维护生效裁判终局性的冲突,以及检察监督与法院审判独立的冲突,究其根源,在于对民事再审程序的功能定位不明,再审程序中权利(权力)配置不当,以及再审程序设置不够完善。2007年民事诉讼修订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做了适当调整,但总体上仍属“审判监督”定位不变前提下的细微修补。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还应当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将民事再审的功能明确定位为特殊复审救济程序,合理调整再审程序中的权利(权力)配置,并进一步强化对当事人权利的程序保障。

  • 标签: 中的法 再审中的 冲突消解
  • 简介:【摘要】由于历史传统原因和社会现实原因,侗族的婚姻习俗与我国现行婚姻存在诸多冲突,甚至相悖。如结婚年龄大大提前,近亲结婚、包办婚姻、结婚不履行法定手续等。文章从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两方面剖析其存在的原因、危害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冲突的途径和办法。

  • 标签: 习俗婚姻法 侗族婚姻 婚姻习俗
  • 简介:<正>在中国漫长的法制演进历程中,尽管具体的司法制度屡经更迭,但整个司法组织间则一直保有一种高度一致的协调。新中国四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亦复如是。然而,从1992年开始,中国两大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司法解释以及具体执法工作中却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罅隙。当司法人员面对两个互有冲突的司法解释处于执法两难境地的时候,似乎不曾有人意识到,检冲突是中国司法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利益多元化

  • 标签: 司法制度改革 法律制度 普通法系国家 检法冲突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 简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主要是结合中国社会实际借鉴外国法律的建设成果。但是由于社会制度、历史发展阶段、国际环境、国家政策、观念和理论的变革等多种因素,法律实践过程呈现出多种态势,也使国家法同民间、民族习惯的融合成为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

  • 标签: 民族习惯法 民间法 国家法 冲突与融合 新中国成立 外国法律
  • 简介:归功于Unotron所研发的SpillSeal专利技术.一款可直接放在水龙头下反复冲洗都不会有进水问题的键盘已经在UnotronOnline有售.在电脑设备旁边随意吃喝已不再是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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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研究现代法治中“”与“情”的冲突与整合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刻的意义。本文首先对法律视角中的“情”的概念进行概括;其次分析了造成“”与“情”冲突的主要两个原因是传统法律文化理念因素与现代社会价值多元化和法律环境因素;最后提出在现代法治过程中吸收利用“情两尽”思想来完善现代法治,以使“”与“情”达到利益平衡。

  • 标签: &ldquo 法&rdquo 与&ldquo 情&rdquo 传统法律文化 情法两尽
  • 简介:习惯是中国固有法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发挥着独特的价值功能。本文在介绍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含义,冲突的基础上,得出解决冲突的途径,以便于实现国家法制的统一。关键词国家法;习惯冲突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统一,发现仍然在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一些不成文的习惯,并且发挥的很大的效用。这些不成文的习惯与国家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与冲突,并且日益显著,这就成为我国依法治国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一、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含义(一)习惯习惯,又被称作“不成文法”。一般是指以习惯为基础而获得合法地位的任何法律。习惯作为“成文法”的先驱,它以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则规范和约束全社会的成员,保护个人、集体和社会的利益与安定。习惯一旦形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比成文法变动要慢。在我国各民族各地区,都曾有习惯流行。大致归纳起来分为两种1.习惯是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是“国家认可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是的渊源之一”从这种观点可以看出,国家法与习惯之间还是存在一定联系的,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但是这种只是被国家认可的而忽略了那些未被认可的生活上存在的习惯。2.习惯是来自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或习俗。如广西有些地区的瑶族实行一种“石牌制度”。一个小石牌由数个村寨组成,数个小石牌联合成大石牌。石牌内根据习惯,制定“石牌律”(公约),刻于石牌和木牌上,由石牌头执行。村寨成员有违犯石牌律者,轻则罚款、罚酒肉,重到处死。苗族议榔制度下产生的“榔规”,侗族“乡款制度”下产生的“款约”等,都具有习惯性质。(二)国家法国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具有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二、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冲突(一)在继承权方面由于少数民族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地理文化,因此习惯和国家法有着很大不同。我国的继承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而在回族中就有着明显不同,《古兰经》中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胞兄弟姐妹、原配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从整体看,回族的继承人范围比国家的要宽泛,但实际上,由于国家法受汉族影响较大,回族的人民对国家法的规定采取了放弃的态度,大部分人认为继承人应包括配偶、子女(主指婚生子女)、父母,有些情况下还包括祖父母、兄弟、侄儿等。但是有所不同的是,在继承人中的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给与否定的。在回族中,只有阿訇念过“尼卡唅”的婚姻才是合法的,所生的孩子也就有继承权,没有经过阿訇祝福的婚姻生过的孩子属于“奸生子”,这样的孩子地位低下,没有继承权。(二)在债权方面对于债权问题,民族习惯法规定可以任意用债务人的牲畜、财产乃至土地、房屋清偿,甚至可以拉债务人子女做奴隶,债务人夫妻服劳役作抵偿。如藏族的习惯法规定,如果有欠债不还的行为,经过起诉,债权人可以没收债务人的动产作抵,没收的动产的价值大致与借贷本利总额相当,债权人也可以迫使债务人服一定时期劳役作为报偿。而国家法对欠债不还的行为,无非是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等方法,债权人不得基于债权侵犯债务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三)在处罚方面根据徐晓光、吴大华学者编著的《苗族习惯研究》一书,我们可以知道,传统的苗族社会关于犯罪处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苗族对于故意杀人者,处以活埋,凡杀人案件,被害人亲属可以复仇,处死凶手甚至直系亲属,并掠夺其全部财产赔偿死者的损失。在苗族的习惯中,对故意杀人的行为处罚是十分严厉,处罚手段也十分野蛮,这就与国家法律存在很大的冲突。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可以看出,国家法的处罚还是相对人性化的。三、解决民族习惯与国家法冲突的途径(一)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加强文化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按照这个说法,我们的民族习惯也是落后的经济状况的产物。如果基础改变了,群族中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素养的加强,科学知识的积累等各方面的改观,也必然带来思想方面的改革,而自然对民族习惯中的落后、愚昧、迷信起一定的抵制。只有经济基础牢固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了,才能不断提高思想意识。(二)国家法与习惯之间的加强互动习惯是国家法的基础,我国的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地位,少数民主是我国统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下,承认地方习惯的一定效应,结合少数民族一定情况,各地立法机关应变通立法,去伪存真。“变通”在《辞海》中的解释是灵活运用,不拘常规,就是指各少数民族地区在立法时,应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习惯,在某些法律的具体规定上进行某些变通,是指制定的法律更加适应少数民族地区。这样,民族习惯才能投入习惯之中,充分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四、结束语总之,少数民族的习惯与国家法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少数民族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习惯和经济、文化,所以跟国家法就存在不同。我们只有加强各民族的相互团结,实现共同富裕,科技兴国,才能使少数民族一些低俗、愚昧的习惯失去效用。使国家法统一习惯,实现依法治国的国家政策,才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参考文献1吴宗金.中国民族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74-2322曾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石泰峰.跨越文明的误区M.现代西方法律人类学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版4张恒山.义务先定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5徐晓光,吴大华,韦宗林,李廷贵《苗族习惯》,华夏出版社作者简介齐媛(1985-),性别女,河北唐山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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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秦始皇长子扶苏的死亡在秦汉易代之际更像是一起社会精神事件。悲剧的发生虽来自蓄意构陷,但在其背后,却折射出秦帝国建立前后儒思想的融合与冲突,同时也体现了专制社会体制之下,最高权力争夺中的帝王心术。

  • 标签: 扶苏 悲剧 儒法冲突 帝王心术
  • 简介:利益和利益冲突的解决是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环境的研究也当应以利益和利益冲突的解决为主要任务。从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环境领域的利益需求显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持续性需求,而利益冲突则表现为持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进步的利益需求与持续增长的环境保护的利益需求之间的冲突。环境领域的利益冲突实质是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利益所储存的价值发生了抵牾。因此,环境领域内的利益冲突的解决不能用排除的方法来解决,只能用价值“权衡”的方法来解决,是两个正当利益优位性选择的问题,表现形式是基于可行条件和问题的紧迫性的时空优先顺序的安排,并非对抗性的淘汰式选择,应当奉行“统筹”、“兼顾”和“双赢”的衡平理念。在环境的利益识别和衡平功能的实现过程中会发生公法与私法的竞合。不同于私法上“利益最大化”的法律理念,环境应坚持一个最终底线原则,即把握损失的底线——损失最小化。面对中国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环境衡平利益冲突是生态文明实践智慧的一种现实展示。

  • 标签: 利益冲突 利益衡平 环境法 损失最小化
  • 简介:当前的网络技术使信息利用突破了传统的著作权交易模式,为实现对信息性权利的保护,权利人开始运用许可合同来取代著作权的功能。但是,“私人造”的兴起并不意味着著作权的消亡,著作权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借鉴民法中任意性条款与强制性条款的划分,以是否涉及市场利益为标准,将著作权中的权利限制条款分为“消除市场失灵”之限制条款与“促进基本自由”之限制条款,以此界定合同与著作权的效力位阶。从具体立法上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应网络时代的信息交易问题:一是构建交易平台;二是完善交易规则。

  • 标签: 著作权法 合同法 信息产权 许可合同 权利限制条款
  • 简介:【摘要】目的 研究不同龈下冲洗方式治疗牙周炎的临床效果。方法 研究对象80例为牙周炎患者,入院后以电脑随机分为观察组(n=40)、对照组(n=40)两组,对照组患者实施传统超声龈下刮治后冲洗器治疗,观察组患者实施超声龈下刮治同步氯己定含漱液治疗,对比治疗效果,研究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22年7月。结果 观察组较对照组治疗缓解率更高;治疗前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后观察组较对照组生活质量更高;观察组牙周指数优于对照组,上述指标对比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龈下刮治同步药物冲洗治理牙周炎疗效确切,能够有效的提高治疗率,提升患者生活治疗,改善患者牙周情况,值得推广和应用。

  • 标签: 龈下冲洗 药物冲洗 牙周炎 临床效果
  • 简介:摘要法律保障宗教自由,但宗教规范和宗教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违反国家法律的相互冲突的宗教规范将不会得到承认。这些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提升法律制度的理念也是我们今天处理法律与宗教规范关系的基本原则。宗教作为一个一个有组织的活动必须有它自己的行为准则来约束它的信徒和信徒,但前提是它不能与国家法律的冲突。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是明确的。首先,阐明了宗教实践的宪政原则。第二,完善了规范宗教活动的法律和法律制度。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进行灵活的处理。

  • 标签: 法律 宗教 冲突 协调
  • 简介:<正>目次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本法理二、美、日以及欧盟对反垄断的域外适用所持的基本立场三、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所引发的国家管辖权冲突问题的基本对策四、在WTO的框架下解决反垄断法域外适用问题的可能性及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五、结语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本法理(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问题的产生所谓反垄断的域外适用问题,是指当位于本国领土以外的外

  • 标签: 域外适用 国际冲突 基本法理 竞争政策 限制竞争行为 反托拉斯
  • 简介:<正>在现代社会,侵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益重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极大改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和体育来往的日益紧密,使得跨国、跨州的国际和州际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国内中的各种侵权行为几乎毫无例外地成为国际侵权行为,从而涉及到不同管辖权、不同当事人的利益,各种侵权行为的特点又不尽相同,要求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因此,研究涉外或跨国侵权行为在实践上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侵权行为法 冲突规范 管辖权 比较研究 侵权法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