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宪法在目的和手段两方面体现其基本价值。作为宪法的实体价值,人民主权植根于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并成为近现代立宪社会发展的根本导向,在宪政实践的不同层次上得以实现;作为宪法的形式价值,权利——权力秩序的任务在于调整和理顺宪政社会中权利与权力这一政治矛盾的关系,是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基本形式。这两重价值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必然要求现代社会保证宪法的至上权威,完善宪政制度和组织结构,实现宪法主治
简介:49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目的是防止绝对权力的出现以实现个人权利的自由,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设计尽管在一定程度可以防止绝对权力的出现和保障个人的自由,公共权力的出现是个人权利实践关系的必然结果
简介:宪法是一种基于人性、体现人性、适应人性的规范制度,其产生和发展、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人,都离不开对人性的全面认识。这就决定了任何对宪法的研究,如果要上升到理性或本原的高度,都必须以研究人的本性为出发点,这样才能抓住宪法现象的根本和找到理解宪法现象的钥匙。本文正是在此意义上从人性的视角对宪法进行了简要分析。
简介:
简介:宪法经历了从古代宪法、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的变迁,三者之间既有历史的延续性,又有内涵上的差异性或发展,民主、宪政是否必然成为宪法的构成因素值得进一步的考究.中国传统的宪法概念不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宪法概念应该回归宪法的本质:确立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新的宪法概念将对宪法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产生重要意义.
简介: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危机,也是美国宪法遭受的最严峻考验。林肯通过诉诸杰斐逊和《独立宣言》解决了这一危机,让美国获得了"自由的新生",也让宪法得到了重塑。在与道格拉斯和卡尔霍恩的宪法辩论中,林肯尖锐地提出了宪法的形式性和实质性问题,对人民主权和民主的形式和实质等问题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批判了道格拉斯对宪法的形式主义理解以及卡尔霍恩以必然性法则为基础的州权论,雄辩地阐述了美国宪法的精神。本文对这一宪法危机的历史语境和辩论的关键原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阐释了林肯的宪法理念。
简介: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闭会期间决定任命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将身着正装、面向国徽、用普通话进行宪法宣誓。
简介:为纪念中国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厦门大学法律系于2002年6月8日至9日在厦门大学联合举办了"公民权利的宪法保护及其发展趋势"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包括来自香港在内的30多位中青年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共提交论文23篇。本次会议就公民宪法权利及其保障的一般原理、中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现状与走向、人权两公约背景下的公民权利保障问题,进行了热烈而卓有成效的讨论。现择会议论文三篇,予以刊发,以展示本次会议之智识并使读者得以分享之。
简介:宪法解释主体理论存有两种,即民主理论与自由宪政理论。本文对宪法的立法解释之是非与宪法的司法解释之是非作了分析说明,认为司法者而非立法者能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宪法。重点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理论之争及模式选择与建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世界各国通行的三种模式中,立法解释模式与普通法院解释模式实际上被排除在了选择之外,惟一可行的模式就是欧洲模式:建立专门的宪法解释的法院或机构。
简介:以战争、革命与宪法的关系为主题,从思想史的角度展开考察,可以揭示现代宪制的发生学。早期现代的战争经历了从宗教战争到国家间战争,从国家间战争到内战,再从内战到革命的演变。革命之后,形成了制宪建国、守护宪制和祛除宪制这三个宪法时刻,并可以归结为"革命终结"的宪制路径和"不断革命"的政制路径这两个逻辑路径。战争与革命具有重大的宪法学意义,西方与中国的早期现代的宪制构建,均离不开战争与革命的动力机制。但如何把战争法权转变为一种基于宪法的和平法权,而不是陷入激进革命的宪制覆灭之途,则需要真正落实"革命终结"的宪法精神。
简介:2004年3月,中国进行了第四次修宪,此次修宪一大亮点即提出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入宪,在我国宪政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文试从宪法与人权的关系、我国宪法对人权的规定进行分析,对适应宪法修改,中国应如何作相应改革作一探讨.
简介:<正>在各国宪政体制中,行使宪法保障职能的机构,大致有如下几种:一、立法机关或最高权力机关。早期资产阶级标榜“议会主权”、“议会至上”,都将宪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付诸议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法、比、意等国都采用这种方法。英国的情况比较特殊。英国宪法是不成文法,由通常的立法程序去解决前述问题,从来没有设置特别的机构担负保障宪法的责任。
简介: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主要对13项内容作了修改:
简介:在英语世界里,如果一部法律没有相应配套的罚则,或没有什么实效性,就会被称之为“没有牙齿的”(Non—teeth)法。如果借用这样的说辞反观我国,那么可以说,我国的现行宪法正是一部典型的“没有牙齿”的宪法。
简介:宪法的法律属性是宪政制度的价值所在,宪法的一切价值及其制度设计都以宪法的法律属性为基础和中介。本文从价值、规范和实践三个层面上剖析和回答了宪法的法律属性所关涉的三个问题。
简介: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案件,如齐玉苓案、高中分流案、火车票半价争议、讼师案、劳动教养争议、民族饭店选举案、暂住证事件等,这些案件之所以引起了法律界、法学界,乃至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是因为这类案件提出了一个在我国社会以前尚未被人们所注意的问题:当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简称宪法权利)受到侵犯而普通法律又不能提供有效的保障时,公民所拥有的救济措施是什么?“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这是法治精神的内在和基本的要求。作为人权保障
简介:<正>一、前言:本文的问题意识众所周知,法律上的义务(obligation,duty),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上必须作出某种作为或作出某种不作为的拘束。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人们往往承担着纷繁多样的义务,其中一般人在宪法上所应承担的义务,通常在我国宪法文件以及宪法理
简介:在一个民主国家,良好的宪法寻求法律德性与政府德性的平衡。良好的宪法可从它与人权关系的抽象层面来考虑,亦可从议会至上到宪法至上的发展来考虑。但本文意在表明两种德性之间的平衡是层次多样的。法律德性关注个人权利,政府德性关注公共利益。通过限制司法和行政的角色以实现二者平衡,是宪法始终不变的任务。
简介:从我国宪法功能看,不适宜宪法司法化;从我国司法权能看,不可能先法司法化;从我国法律体系看,不必要宪法司法化;从现行案例看,不导致宪法司法化.
简介:<正>福建省宪法序言福建省为巩固国基,确定省权,发扬民治精神,增进人民幸福,爱制定省宪法如左。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福建省为中华民国之一自治省。第二条福建省依其固有之疆界。省内行政区域之设置变更,以省法律定之。第三条凡有中华民国国籍之人民,籍隶本省或在本省有住所继续一
宪法价值论
论宪法权力
宪法的人性分析
宪法司法化浅议
宪法概念的分析
林肯与美国宪法
小议宪法宣誓制度
试论宪法权利
宪法解释主体论
战争、革命与宪法
略论宪法与人权
现代宪法保障机构
宪法有哪些修改
宪法不能没牙
宪法属性解析
论宪法的救济
论宪法义务
良好宪法的德性
宪法司法化质疑
福建省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