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随着公司章程的裁判法源地位被现行《公司法》所认可,实践中的章程逐渐摒弃过去"照搬"公司法的旧习,越发具有个性化内涵,章程亦成为公司之间展开制度竞争的着力点。司法实践中,章程越来越多地成为诉讼纠纷的"导火线","涉章案件"亦经常成为公司法上的疑难案件。"涉章案件"裁判之所以如此复杂,关键性诱因在于当前学界与司法实务界对于章程的法律属性未能形成共识性认识,而法官对于章程法律属性的不同认知,导向了不同的裁判规则,即会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进而引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产生。章程合同说从本质上而言是对章程的一种"比喻性描述",合同是认知章程的一个面向而非是章程的本质,自治法规说与折衷说亦各有其局限性。从本质上而言,章程行为属于共同法律行为中的决议行为,章程具有决议的法律属性。章程效力的司法认定应适用"目的性标准"、"公正性标准"、"程序性标准"与"利益衡量标准"。
简介:摘要对数正太分布的随机变量的和在无线通信中广泛发生,而又很难精确计算参数,所以CDF存在许多近似,这些近似是基于将对数正太分布的随机变量和近似为另一个对数正太分布随机变量。一种基于正太对数正太概率纸的拟合的计算对数正太分布和的近似的新范式在下面的内容中将被介绍。
简介:新时代人才需求的转变,新近科技的发展,课程界域的延伸,课程开发问题的驱动都呼唤着一种新型的课程形态出现,助力核心素养落地生根。互生课程应运而生,注重多元主体、内容跨界、资源多载、形式多样、空间协同与学段衔接的互动生成。呈现综合性、系统性、主体性、互生性、生活性、泛在性、多元性与发展性的课程形态。基于根基人力的培养,构建“264”课程体系,包括融合必修与细化选修两大类课程;“身体、心理、认知、社会、审美与实践”六类别课程;“师本学科、互创学科、师本经验与互创经验”四小细化选修课程。并按照“主体投入、精优内容、研发指引、安排课时、改革教学、互生评价、总结推广”的步骤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