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的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会影响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利益,同时也受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影响。组织研究的学者把这些个人与团体视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如果将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应用到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中来,则应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视为两个大型组织,并把司法改革看作这些组织的重大行动目标。依据相关理论,中国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可以被区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前者又包含核心利益相关者与非核心利益相关者。法院和检察院系统中的司法人员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其根本利益受司法改革的直接影响,并通过日常的岗位职责直接影响司法改革的落实。对全国1748位检察人员的问卷调查表明了司法人员对于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本轮司法改革的基本立场。他们一方面表达了对部分改革任务的困惑与质疑,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因改革走向不明朗所产生的不安。而在表达机会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司法人员与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一样,会选择以沉默或者“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应对。这导致优秀司法人才与社会精英的进一步流失,进而对改革产生负面影响。这种不能有效动员利益相关者参与改革的境况,正是司法改革“组织约束”的核心要素之一。为了使本轮司法改革取得更好的效果,可以借鉴利益相关者参与组织决策的“阶梯理论”,为如何在当前的政治语境下有效扩大利益相关者合理参与司法改革决策,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简介:医务人员炒更,是指合法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擅自外出为他人就诊的行为."走穴"是指知名医院的有专长的医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擅自应其他医疗单位聘请为该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统计数字表明,医疗纠纷案件近年来数量不断增加,在消费者投诉中居第三位."走穴""炒更"屡禁不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市场对医生"走穴"的需求;另一方面医生的收入与其技术水准和所承担的风险不成比例.收入偏低,导致医生的"炒更"需求.根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走穴""炒更"属于非法行医,发生医疗纠纷时将直接被界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简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党和国家指导刑事司法的重要刑事政策。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必须对其相关理论问题有准确的认识。本文将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原理为切入点,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涉及的相关理论问题作深入探讨,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研究不断深化。
简介:考察行为人的特别认知对于不法归责的实质作用,对于重新认识故意与过失、正确界定“制造禁止风险”及反思刑法归责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否定特别认知对于不法成立具有影响的规范主义观点,其结论和论证均不能自圆其说。目的主义和客观归责论均试图在统一的归责模式下来论证特别认知对于不法成立的意义,但要么存在主观优先的方法论问题,要么无法消解体系内部的矛盾。要正确认识特别认知在不法归责中的相关性,需要以法益保护中的“制造禁止风险”为链接,使特别认知这一存在要素成为规范体系的评价对象。在理解“制造禁止风险”时,两对误解亟待澄清:一是风险是否存在和风险是否容许不可混淆,二是过失犯和故意犯存在不法构造上的本质差异,不可适用统一的归责模式。故意犯以“行为人的实际认知”支撑主观不法的成立,因此当行为人基于特别认知开启风险实现可能时,就制造了禁止风险。过失犯中行为人的特别认知不能产生特别的注意义务,特别认知的存在不能证立义务违反性的成立,仅当注意义务要求行为人避免特别认知到的法益风险时,才可能成立过失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