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五届国际在线争议解决论坛”于2007年4月19日至20日在英国利物浦大学举行。此次论坛由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英国替代性争议解决工作组[ADRGroup(UK)]和利物浦大学AIMES(AdvancedInternetMethodsandEmergentSystems)中心共同举办。来自英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中国香港、韩国、斯里兰卡、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墨西哥、澳大利亚、以色列、埃及、尼日利亚、坦桑尼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位与会者参加了本次论坛。与会者均为各国争议解决领域的律师、信息技术专家和学者及从事在线争议解决工作的专业人士。
简介:在现代社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业务,一般都使用格式借款(包括担保)合同,即合同的条款都是由金融机构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借款人(包括担保人)只能表示全部接受或者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使用,无疑极大地方便了借、贷、担保各方的融资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金融机构在使用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过程中,也暗含了不少的弊端和风险。为了充分体现和实践公平、自愿的契约精神,确保信贷安全,金融业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对使用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弊端与风险加以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根据笔者的研究和理解,金融机构在使用格式借款(担保)合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和防范以下五大风险:
简介:在這個「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時代,助益創新和技術發展的知識產權制度顯得尤為重要。知識產權保護的浪潮早已席捲全球,在改革開放的探索中一直積極追求與國際接軌的中國也不會固步自封而獨善其身。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以來,中國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迄今為止,中國已經先後制定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單行法和19部行政法規,僅在版權方面,就從電腦軟件保護、音像製品管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等多個方面頒佈了10部法規。持續進行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動和不斷強化的司法保護,也使中國在加入《伯爾尼公約》、TRIPS協議等重要國際公約時的承諾得以踐行。然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實施五週年之際,面對美國連年發佈的《301條款報告》「重點觀察名單」,面對華為被封殺、光伏遭「雙反」的困境,我們也當警醒,知識產權不再只是保護創新的工具,而漸漸成為發達國家打擊發展中國家、構築貿易壁壘的有力武器。本期特選取張平教授的文章,客觀剖析中國知識產權制度受到的外來壓力干擾,反思符合國情的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之路應堅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