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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大学生志愿者开始进入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志愿服务,对自闭症儿童康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惠州市护培智学校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大学生志愿者在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开展服务时存在自身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形式和内容单一,志愿组织管理机制和培训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充分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需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完善成员招募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重视专业化培训,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加强志愿者组织和自闭症康复机构的沟通交流,以完善相关的大学生志愿服务。

  • 标签: 自闭症儿童 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现状 对策
  • 简介:我国《刑法》中原来仅有两款“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而《刑法修正案(九)》陡增了八款类似规定。这说明,立法者无意严格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无心争论竞合时的适用原则是特别法优先还是重法优先,而是主张一种“大竞合论”:不必严格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若行为的主要部分存在重叠,即“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从一重处罚即可,否则数罪并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犯罪,以及强迫卖淫罪中数罪并罚的规定,存在重复评价的问题,故若行为的主要部分存在重叠,应成立想象竞合犯而从一重处罚。

  • 标签: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从一重处罚 数罪并罚 行为个数 大竞合论
  • 简介:当今世界上大多数武装冲突实际上都是非国际性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保护日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尽管如今人们对国际人道法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没有什么争议,但在适用的法律渊源与人道规则、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战争罪,以及执行与遵守和国际人道法是否应该向统一方向发展等方面争议比较大,迫切需要深入研究。

  • 标签: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国际人道法 争议问题
  • 简介: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不表明《刑法》第287条之二对帮助犯采取了共犯独立性说;《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将“情节严重”作为成立条件,为限制中立的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网络服务商作为业务行为所实施的中立的帮助行为,原则上不能以该罪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没有加重帮助犯的处罚程度。

  • 标签: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犯化 独立性 处罚范围 处罚程度
  • 简介: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学理上众说纷纭,一般认为两者是特殊法和一般法的关系。这一观点不论从立法沿革、论理的角度,还是对法律文本进行形式和实质分析的角度都不能成立。实际上,基于两者同属企业法的同质性,在司法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参照或类推”适用公司法。

  •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法 公司法 类推适用
  • 简介:我国学界对恶意产品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素有争论。恶意产品侵权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而且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应计入惩罚性赔偿的范围,而恶意产品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则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裁量。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恶意产品侵权 惩罚性赔偿
  • 简介:客家龙屋物质生态层级理念体现在建筑选址、屋身结构设计、建筑时间安排等方面,形成了客家永恒的物质文化结构。客家龙屋精神生态层级安排体现在以祖先崇拜为核心、辈份高低及尊卑、神圣空间安排、乡规民约、信仰仪式等方面,形成了客家永恒的精神文化结构。客家传统独到的物质、精神生态层级管理理念如何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应突出“宜居”特色,与自然的选址形成一定层级性;突出“绿色”品牌,与结构安排上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层级效应。应树立正确的敬畏观;建立不同层级之经济、幸福、诚信、精神文明“契约”,服务社会管理。

  • 标签: 围龙屋 客家 层级管理 社会管理
  • 简介:经过多年论证,我国台湾地区终于形成了一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草案”审议稿。与已经施行了55年的旧“法”相比,该草案既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立法的最新发展,也兼顾了我国台湾地区已有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这种职舍模式值得祖国大陆借鉴。祖国大陆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立法讨论已有多年,是将其纳入民法中的一编还是颁布单行法规,抑或制定一部法典,至今没有定论。我们应该从“一国两制”的国情出发,选择适合于祖国大陆现有法律体系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标签: 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适用法 冲突法 立法
  • 简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

  • 标签: 劳务派遣 编制外用工 逆向劳务派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质雇主
  • 简介: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部分证据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为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该条规定相对原则简单.有必要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文作出进一步诠释与解读:在主体上应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收集的证据与行政机关等同,纪检机关收集证据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移送证据需提供合法性说明:对”等证据材料”的范围界定应包括当事人无异议及符合法定条件的言词证据,但最高检规则囊括鉴定意见的做法值得商榷。在具体程序方面,应完善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对非法取得的行政证据也应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要求予以排除。

  • 标签: 行政机关 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 证据规则
  • 简介:在公共价值管理范式兴起的背景下,公共部门治理绩效的实现与改进依赖于建立在社会价值建构基础上的公共价值的达成。从社会价值建构的视角切入探索村庄治理绩效“何以可能”,有助于厘清村庄治理绩效实现与改进的基础与关键环节。采用案例研究、观察、访谈等研究方法,对广州市下村由“上访村”转变为“文明示范村”的案例进行剖析发现:下村治理主体的多元转变、情境化的制度框架、集体决策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大厅与新媒体技术等变革要素的组合与运作,实现了村庄治理的社会价值建构,形成了村庄治理的公共价值,进而以此为基础约束治理主体的行为并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冲突,使得下村的治理绩效得到明显改善与提升。这一发现表明,社会价值建构过程中的建构主体及其能力、建构内容、建构条件等因素的集结与相互作用,将为村庄治理绩效的实现与改进奠定基础和提供可能性。

  • 标签: 社会价值建构 村庄治理 绩效
  • 简介:“撤销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原则规定。该规定在实践中由法院通过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方法予以认定,存在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适用不确定性问题,不利于法院依法独立裁判和行政审判权威维护。重视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中蕴含的中国本土法治经验,并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挖掘和总结提升,有助于形成可操作的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认定规则。可将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细化解释为信赖利益的存续保护、行政行为违法痊愈、行政行为情势变更、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特别规定等四种情形。

  • 标签: 行政撤销判决 阻却事由 信赖利益存续保护 行政行为违法痊愈 行政行为情势变更
  • 简介:根据我国刑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判断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提。为了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含义,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第2条将部门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一并纳入其中,该司法解释的这一扩张性规定虽然契合了惩治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现实需要,却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为此,应当对该司法解释第2条的内容作限缩解释,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限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部门规章只有在对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予以明确、细化的情况下,才能与法律、行政法规一起作为判断行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 标签: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 空白罪状